XB-T 203-2006 氧化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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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B-T 203-2006 氧化镱 XB 203 2006
- 资源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准
XB/T203--2006
代替XB/T203-1995
氧化镱
Ytterbium oxide
2006-05-13发布
2007-01-01实施
?家炉居和改茧晑会为布
XB/T203~-2006
前言
本标准与XB/T203-1995《氧化镱》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GB/T17803-199《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的要求改用数字牌号;
删除纯度不小于97%及纯度不小于95%的牌号;
増加纯度不小于9.99%的牌号,其稀土杂质考核指标用“分量”表示;
各牌号增加对非稀土杂质C以的考核指标;
调整了灼烧试验条件。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起革
本标准由广州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卫东、谢汉民、谢建伟。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金燕华、俞志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B/T4043--1991、XB/T203-1995
XB/T203~-2006
氧化镱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氧化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法制得的氧化镱,可用作玻璃、陶瓷的着色剂,激光器材料,电子计算机记忆元件
(磁泡)添加剂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勅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12690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14635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
3要求
3.1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需方如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议。
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杂质含量不大于
牌号/RECO
REO
稀土杂质/REO
非稀士杂质
不小于
不小于
Hoo..O, Tmo+. Y. Feo. to, cao cr I
灼减
14104099.099.9910.00050.00510.0005
0080
0.000510.000510.00500.0100.0201.0
4103599.099.95
合量为0.05
0.001010.00500.0200.0301.0
4103099.099,9
合量为0.1
0.0100.01010.0500.0
001.0
4102599.099.5
合量为0.5
0.05010.05010.0800,0501.0
99.0
99
合量为1
0,0700.050C.100.05011,0
3.2外观
3.2.1产品为粉末状,产品纯度越高颜色越白
3.2.2产品必须洁净,无肉眼可见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1稀土总量(REO)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的规定进行。
4.2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由双方协议确定。
4.3非稀土杂质含量及灼减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的规定进行
4.4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4.5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査。
XB/T2032006
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二个月内
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检验
5.4取样与制样
仲裁取样数量按表2规定进行。每件(袋)数取样量不少于10g,将试样充分混匀后,以四分法迅速
缩分至试样所需量,装入试样袋密封。
表2
件(袋)数
6~~49
50~100
>100
取样件(袋)数
件(袋)数的100%
件(袋)数的10%,「件(袋)数的平方根
取整数
取整数
5.5检验结果判断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
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则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包装
桶(箱、袋)外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含量、毛重、出厂日期及“防潮”标志或字样。
产品分装于双层塑料袋或塑料瓶中,每袋(瓶)净重分别为1kg、5kg、10kg。再将袋(瓶)置于铁桶《木
箱、纸箱或塑料箱)内,每铁桶(木箱、纸箱或塑料箱)净重分别为5kg、10kg、25kg
6.2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时严防淋雨吸潮,需存放于于燥处,不得露天堆放
6.3质景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上质量证明书,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批号;
d)净含量和件数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f)标准编号
g)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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