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PDF3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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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行业 标准 编写 基本 规定 PDF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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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技术标准汇線合部分第2册
DL/T6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绵写基本规定
次
前言
引言
52
1范围……53
2规范性引用文件……53
3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53
4层次的描述和编号方法
5起草…
6编辑细则及格式
7工程建设标准的专用规定……
…………………………63
8报批要求……64
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准的用词说明
附录B(规范性附录)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70
附录C(资料性附录)层次编号示例…
附录D(资料性附录)标准条文编排示例
中电中中中中●中导●中·甲???
72
附录E(规范性附录)电力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有关规定…74
附录F(资料性附录)电力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条文编排示例
附录G(规范性附录)报批材料清单
附录H(规范性附录)常用表格式样
77
前
电力行业标准是全部电力行业标准的统称,其中包括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电力行业
工程建设标准对基本建设中的各类工程劫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内容,规定
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是电力行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适合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标准
编写的专用规定,本标准在第7章中予以说明。
本标准与DL/T600-1996版比较有以下一些主要变化:
?用文件的规定依照GB/T1.1-2000进行了修改;
一增加了标准中各要素的性质及编排表;
一附录编排以正文中提及先后为序;
一一图注和表注的性质有所改变,不再包含要求,新增的图和表的脚注则可包含要求
将工程建设标准的专用规定集中在第7章中叙述,补充了条文说明编写要求;
其他随GB/T1.1-2000新规定应作相应改动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I/T600-1996。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E、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兆堂、赵桐兰、于明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9%6年3月20日。
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
通知》(电力[200122号文)的安排修订的,在标准格式和规则上以GB/T1.1《标准化
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为基础。
本标准在对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做出规定的同时,还对报批标准所必需的各种辅助材料及
其书写格式与方法做出了规定。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力求使电力行业标准的编写规则、书写
格式及报批要求达到统一,适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需要,从而规范并加快电力
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过程,以利于技术的推广和交流。
DL/T600-1996实施五年来,在电力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
用。由于GBT1.1随着ISO/EC导则的修订而有很大变化,因此,以GB/T1.1为基础编
制的DL/T600~-199亦应有相应的修改。修订后的DL/T600在编写要求和格式上与GB/
T1.1协调一致。
DLノT6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标准及其报批材料编写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报批。编写电力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副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劫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ISO/TEC
Directives Part 3: 1997, Rules for the structre and drafting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NEQ
GB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eqv ISO31-0
GB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 eqv ISO31(所有部分)]
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
GBT1583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T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ISO/ IIEC Gl
ulae
21: 1999, Adoption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s regional or national standards, MOD)
建标[1996]626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
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6-12-13
3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3.1标准所包含的条款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应力求完整,明确而无歧义,能被
未参加标准编写的专业人员所理解
3.2标准的内容应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3.3标准的内容应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
3,4写人标准的技术内容应成熟且行之有效。
3.5在编写系列标准时,可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为未来的技术发展提供框架。
3.6每个标准中,某一给定概念应使用相同的术语。对于已定义的概念应避免使用同义
词。每个选用的术语应只有唯一的含义。
3.7标准条文结构应严謹,层次应清晰,所使用的语言应准确、清楚、简单、明了、易
懂,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辞。见附录A给出的“标准的用词说明”。
3.8当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技术方面的要求时,应明确规定具体的技术指标。这
些指标应能测量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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