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65-2001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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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8465-2001 工业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18465 2001 工业 射线 探伤 放射 卫生 防护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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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465-200
本标准除第1章、第2章和第3章外,其余都属强制性条款。
工业丫射线探伤是一项利用放射源的γ射线对金属构件内部结构进行照相的无损检测技术,由于
此项作业操作现场复杂,且应用的放射源不止一种,操作过程中射线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为了规范此
类操作,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主要参考了GB/T14058、DIN54115第1部分及其附件
和DIN54115第5部分的内容,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标准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邓大平、侯金鹏、朱建国、温继惠、汪春亮。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y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GB18465-2001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gamma defect detecting
1范園
本标准规定了γ射线探伤机防护性能及其使用过程中的放射防护和有关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γ射线探伤机进行金属构件内部结构的无损检测实践。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075-1983密封放射源分级( eqv ISC2919:1980)
GB11806~-198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T14058-1993Y射线探伤机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移动式探伤 mobile defect detecting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Y射线探伤机进行探伤的工作过程。
3.2固定式探伤 stationary defect detecting
在专用Y射线探伤室内用固定安装的或可有限移动的探伤机进行γ射线探伤的工作过程
3.3Y射线探伤室 gamma defect detecting room
放置γ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进行γ射线探伤并具有一定屏蔽作用的专用照射室。
4Y射线探伤机的放射防护性能要求
4.1源容器应符合GB/T14058199中5.3的试验要求,其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超过表1所
列控制值。
表1源容器周围空气比释动能率控制值
IGY.h
距容器外表面
探伤机类别
容器外表面
50 mm
手提式
移动式
固定式
1
0.10
4.2使用贫化铀做源容器屏蔽材料时,其对B射线的防护应符合GB/T14058~1993中5.3.1的
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0-22批准
2002-03-01实施
GB18465-2001
4.3每台γ射线探伤机的源容器及其中的密封源必须有符合GB/"T140581993中8.1.1、8.1.2要
求的标志。
4.4γ射线探伤机的安全锁、联锁装置、源的位置指示器、系统故障时的安全装置、防止违章操作装置
等安全装置的性能应符合GB/T14058-1993中5.4的要求。
4.5源托的安全性应符合GB/T14058-1993中5.5的要求。
4-6根据不同需要,放射源传输裝置的长度应尽可能减短,每次照射后,放射源应能立即返回源容器并
进入关闭状态。
4.7产品说明书应注明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及设备保养、贮存、运输方法,还应包括:所用放射源
的种类、特性、源容器外表面泄露辐射水平、安全措施、自动关闭功能及常见事故的处理方法等内容。
5固定式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5.1γ射线探伤室的建筑(包括辐射防护墙、门、窗、辐射防护迷路)应充分考虑直射、散射和屏蔽物材
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并按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要求确定防护厚度
5.2辐射防护墙外5cm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小于2.5gGy?hl
5.3辐射防护门人口处应有固定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照射期间还应有有醒目的“禁止入内”的警示词
语;探伤室入口处及被探物件出入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在γ射线探伤机工作时应自动接
通;辐射防护门的防护性能与同側墙相同,其外5cm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小于2.5Gy?h',并
安装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指示灯;机房内适当位置安装固定式剂量仪。
6移动式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6.1进行探伤作业前,应先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
6.2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40gGy?h'。在其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
性工作场所”标牌。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边界,可采用绳索、链条和类似的方法或安排监督人员
实施人工管理。控制区范围的计算方法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6.3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允许有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搡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其边界空气
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2.5Gy?h-',边界处应有“当心,电离辐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
6.4进行探伤作业时,必须考虑丫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以保证
作业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年剂量限值,并应达到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7放射源的安全要求
7.1密封源选用的级别按GB4075选定,无保护的源为43515级、装置里的源为43313级
7.2放射源的更换应得到当地放射卫生防护主管部门批准并在防护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在完全屏
蔽的装置里,采用远距离的抓取机和支撑装置进行。
密封源从运输容器中转裝入源容器或从源容器转裝入运羭容器必须采用便于更换操作的辅助设备
和具有足够屏蔽性能的装置。操作人员在一次更换过程中所接受的当量剂量不应超过0.5mSv。
7.3放射源托的更换应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放射卫生防护主管部门批准。如果装载和卸载带有
放射源和源托的源容器是通过推进器进行的,就必须利用带足够屏的适当的换装容器。
7.4废弃的放射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处置,并有详细的记录归档保存。
7.5放射源的运输按GB11806-1989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7.6含源源容器或放射源应在专用放射源库内贮存
7.7在当地放射卫生防护主管部!指导下,使用单位应制定出合适的应急计划并作好相应的应急准
备,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程序、组织机构、人员培训、应急计划演习、应急设施等。
7.8操作现场必须配备适当的应急防护设备,如:足够屏蔽厚度的防护掩体、隧道式屏蔽块、柄长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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