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370-2002 原条造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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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T 1370-2002 原条造材 LY 1370 2002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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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370-2002
原条造材
Long wood bucking
2002-10-12发布
2002-12-01实施
LY/T1370-2002
言
本标准是在LY/T1370-1999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木材标准和合理造材要求修订的,对于促进原
条合理造材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IY/T1370-1999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庆福、齐向东、王伟、朴世一、王春祥、李永喜。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370-2002
原条造材
代替LY/T1370-1999
Long wood bucking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条量材设计和造材作业的原则、要求和技术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山场和贮木场原条量材设计和造材作业。
2量材和造材作业要求
2.1量材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2量材设计时,对原条要采取看、探、敲、量、算、划等办法,正确判断原条各种缺陷,进行优化设计
2.3量材设计时,要从原条根部向梢部进行,量尺要准确,划线要明显,并留出适当的锯口长度。
2.4检量使用尺杆、卡尺和卷尺。
2.5造材工要按量材设计方案对线下锯,不得躲包让节,不得自行改变锯口。
2.6造材时,锯口偏斜长短面的距离不得超过长级公差,严格防止劈裂和锯伤邻木
合理造材技术要点
3.1树干通直、尖削度小、节子少、材质好以及无病、虫害的原条,应造优质材、特级材或长材。
3.2小径原条、多节原条、梢头木,符合直接用原木标准的,应造直接用原木。
3.3原条多节部位,其长级、径级符合锯切用原木的,根据节子的密集程度和尺寸大小,可将节子最多、
最大的部位造在一根原木上;如能提高原木等级,则应把节子分造在两根原木上。
4腐朽原条按下列要点进行量材设计
3.4.1根部腐朽,不够等内材,长度不超过1m的可以截掉;够等内材的视其腐朽程度合理确定造材
长度。
3.4.2干部腐朽,应把腐朽部位尽可能造在一根原木上。
3.4.3梢部腐朽,视其腐朽程度,合理确定材长或截掉。
有虫眼的原条,视其虫眼密集程度,可把虫眼最多的部位造在一根原木上;如能提高原木等级,则
应把虫眼分造在两根原木上。
3.6有纵裂或外夹皮的原条,视其纵裂或外夹皮长度,可把纵裂或外夹皮造在一根原木上;如能提高原
木等级,则应把纵裂或外夹皮分造在两根原木上。
3.7弯曲原条,应在影响原木等级的弯曲部位下锯,见弯取直;急弯部分,长度不超过1m的应截掉。
3.8扭转纹原条,应尽可能地造不限制扭转纹的原木。
3.9有外伤或偏枯的原条,应把外伤或偏枯最深部位造在一根原木上。
3.10双丫原条分叉处以下主干长度2m以上的,可在双丫相连处下锯,双丫部位需劈开另行量材造
国家林业局2002-10-12批准
2002-12-01实施
LY/T1370-2002
材,或将较细的一根支叉紧靠分岔处锯齐,不得造叉形材。
3.11一根次加工原木或烧材上不许带1m以上长度的等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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