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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EJ 382-1989 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定.pdf

  • 上传人:dphu
  • 文档编号:44238017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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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J 382-1989 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定 382 1989 核电厂 环境 辐射 监测 规定
    资源描述:
    S-3a/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エ业标准
    EJ382-89
    核电厂环境辐射
    监测规定
    1989-03~24发布
    1989-10-01实施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标准
    EJ382-89
    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定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的原则、基本要求和辐射监测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营运单位执行环境辐射监测任务、营运单位对核电厂运行前的
    本底调査。
    本标准不适用于遐役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计划的编
    2引用标准
    CB11216核设施流出物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
    3.术语
    3.1核电厂指核反应堆的任何厂、站,包括有一个或几个反应堆以及由于安全需要
    产生热能或电能所必需的全部系统、设施和建筑物
    3.2营运单位持有国家核安全部门执照(许可证),负责经营和运行核电厂的单位。
    3.3环境辐射监测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辐射或环境介质放射性核素的浓度,观察
    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3.4指示生物对环境变化因素有较灵敏响应的生物称为指示生物。不同生物对环境
    因素的变化都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和反应特点。生物的适应范固越小,反应越典型,对环
    境因素的指示越有意义。
    3.5放射性污染指示生物对放射性污染比较敏感的指示生物。该种生物对莱种或某
    几种放射性核素具有很高的浓集因子,或伴有某些特征生物学指标的变异
    3.6环境监測质量保证保证环境监测结果可靠性的全部活动和措施。
    4核电厂运行前的本底调查
    核电厂运行前必须进行本底调查。营运单位应独立进行该项目调査
    4.2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底调査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议方能实施。调査应包
    括厂址周围基础资料的收集及环境辐射水平和介质中放射性核素浓度的测定。
    4.3基础资料应包括:人口分布、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当地生产的农畜产品流通途
    径以及公众食谱等资料。
    4.4本底调查介质应包括:空气、土壤、水体(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生物(陆
    生和水生)等,具体方案可参见附录A(参考件)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8903-24批准
    1989-10-01实施
    EJ382-89
    4.5本底调查的区域应包括电厂可能影响到的地区。对环境”辐射水平的调查半径可
    取50km。对环境介质中的核素调查半径可取20~30km。
    4.6本底调査中样品的采集范围应比运行后的监测采样范围大,以有利于运行后的监
    测方案的确定和出现监测结果异常值时的解释。
    4.7通过调查应获取运行前的环境辐射水平和主要环境介质中重要核素的放射性水平
    及其变化规律的资料。
    4.8通过调查应获得有关关键核素、关键途径和关键人群组的资料。
    9本底调査持续时间至少两年,并在电厂投入运行前一年完成。
    4,10本底调查所采集的样品应分类登记、编号、保存。重要样品应长期保存。
    4.11本底调查所使用的仪器和方法的探测下限应低于5.5条有关探測限的规定
    环境监计划
    5.1一般要求
    5.1.1按核电厂服役状况,环境监测分为运行核电厂环境监测和退役核电厂环境监
    测。前者又分为正常运行工况环境监测和事故工况环境监测。
    5.1.2制定环境监測计划应体现“鉴别监测”(系指仅对本单位排出的放射性核素所
    进行的监测,应避免别的源项的干扰)和“三关键”(关键核素、关键照射途径和关健
    人群组)的原则,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可用性
    5.1.3环境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介质和辐射类型)、探测限、采样和监测点
    的分布、采样频度以及质量保证等。
    5.1.4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应充分利用本单位运行前的本底资料。充分考虑到厂址的大
    气和水途径的特点,尽可能做到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体现环境监測最优化
    5.1.5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时,必须考虑下列照射途径
    外照射途径:y漫没照射和地表沉积外照射。
    内照射途径:吸入放射性核素的内照射和食入放射性核素的内照射。
    5.1.6核电厂事故工况下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事故性质、大小、预计释放
    核素的种类、状态和数量以及区城环境状况(气象、水文等)。
    5.1.7核电厂事故工况环境监测计划应满足快速监测要求,以便迅速取得有关直接危
    害公众的区域辐射水平的资料,为应急措施提供必要的依据
    5.2监测项目
    5.2.1监测介质应以空气、水、土壤和生物(陆生和水生)为主
    5.2.2空气的监测项目应包括”辐射水平和气载放射性物质。
    5.2.2,1空气辐射的监测应包括瞬时γ辐射监测和累积γ辐射监测。瞬时?辅射
    监测应装备自动连续测量和显示环境γ辐射水平的仪表。其量程要兼顽事故工况监测的
    要求。
    5.2.2.2气载放射性物质监测项目应包括气溶胶少谱分析,气溶胶总B测定和碘同位
    素的测定。必要时应进行9Sr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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