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46-2009 无人遥控潜水器协同潜水作业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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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TT 746-2009 无人遥控潜水器协同潜水作业要求 746 2009 无人 遥控 潜水 协同 作业 要求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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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40
R51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746-2009
无人遥控潜水器协同潜水作业要求
Remotely operated vehicle intervention during diving operations
2009-04-24发布
2009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道运输部发布
JTT746-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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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要求…
5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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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业要求………………ー…“……
…………………1
7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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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7462009
前言
本标准参考国际海事承包商协会AODC032《无人遥控潜水器协同潜水作业》(第一版)、IMCA
RO0《无人遥控潜水器安全有效作业实用规程》(第二版)和国际潜水承包商协会(商业潜水与水下作
业公认标准》(第五版)制定。
本标准由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上海打捞局、深圳市杉叶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辉、肖晓凌、徐进、潘明光、刘慕亮、许涛。
JTT7462009
无人遥控潜水器协同潜水作业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遥控潜水器(ROV)协同潜水作业的环境条件、人员要求、设备要求、作业要求和
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ROV协同潜水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劫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636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规程
3环境条件
3.1应满足潜水作业安全的基本规定和环境要求。当水流速度大于0.5m/s、浪高大于1.5m、水下能
见度小于10.0m或其他环境因素危及潜水员安全时,不应使用ROV协同潜水作业。
3.2不应有其他无关的水面吊装作业。
3.3不应有水下爆破、污染、障碍物、高压水射流和电击等危险因素。
3.4应提供足够的水面和水下照明。
3.5应悬挂相应的水下作业标识。
4人员要求
4.1潜水监督和潜水员应经过ROV协同潜水作业程序和风险预防措施的培训,熟悉ROV的基本结构
和工作原理。
4.2ROV监督和操作员应经过ROV协同潜水作业程序和风险预防措施的培训,熟悉潜水作业应急
程序。
5设备要求
5.1潜水控制室与ROV控制室之间应配备同步的有线语音通信和视频监视系统
5.2ROV的推进器应装有防护装置。
5.3ROV应配备绝缘漏电保护装置。
5.4ROV的高电压部位应有警示标识和防护装置。
5.5潜水设备应符合潜水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6作业要求
6.1潜水监督应与ROV监督共同制订潜水作业程序、ROV作业程序、潜水作业应急程序和ROV应急
回收程序。对ROV作业程序的任何变更,应得到潜水监督的同意。
6.2潜水监督应与ROV監督或操作员、潜水支持船船长或驾驶员之间建立双向通信联系。
6.3潜水监督的指挥权应优先ROV监督,所有的ROV操作应经由潜水监督与ROV监督协调。
6.4ROV吊放系统的吊索应与潜水架(或潜水钟)的吊索、动力定位(DP)船的张力索之间保持一定安
建321一每准音询下我同m.j321.ne
JT/T7462009
全距离。
6.5潜水员入水时,不应将ROV的脐带作为下潜的导向绳。
6.6潜水员在水下时,潜水监督应掌握ROV的状态。
6.7未经潜水监督同意和水下潜水员确认,ROV不应接近潜水员。
6.8未经潜水监督同意,潜水员不应接近ROV。
6.9潜水作业期间,ROV的施放和回收应得到潜水监督的许可,潜水员应先于ROV出水
6.10潜水员入水时或在水下活动期间,应确保其脐带不与ROV脐带发生交叉或较缠
6,11若潜水员脐带与ROV脐带发生缠绕,ROV应停留在原地,只有在潜水员解脱绞缠后,ROV才能
移动。
6.12潜水作业时,为防止潜水员脐帯与ROV脐带发生绞缠,潜水员、潜水监督、ROV操作员和ROV
监督应密切监视水的流向和流速。
6,13ROV发生绞缠且需要潜水员协助解脱时,应关闭ROV的所有电源。
6.14潜水监督与ROV监督或操作员、潜水支持船船长或驾驶员之间的通信出现故障时,ROV应停留
在原地,并立即通知潜水员出水。
6.15水下能见度过低或其他技术原因造成RO监督或操作员不能确定ROV位置时,应立即通知潜
水监督令潜水员出水。
6.16如潜水员因某种原因不能即刻出水时,ROV监督或操作员应立即关闭ROV推进器的动力,保持
ROV的灯光、录像及声纳的动力,使ROV处于漂浮状态,待潜水员安全出水后,再回收ROV。
7安全要求
7.1潜水员水下用电作业应符合CB16636的相关要求。
7.2潜水员应防止与ROV碰撞和推进器的刮伤。
7.3用DP船作潜水支持船时,应防止潜水员与ROV脐带或DP船张力素发生绞缠。
7.4用DP船作潜水支持船时,应防止ROV的水下声波定位发射器对DP定位的影响。
7.5潜水员应防止ROV的声纳及定位设备可能产生的伤害。
7.6防止ROV对潜水员可能产生电击伤,应评估与测试ROV绝缘和漏电保护性能。
7.7潜水员应防止ROV灯光对视觉的伤害,也应避免灯光对ROV摄像系统的影响
7.8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ROV的水下声波发射器不应作为DP定位用的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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