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10005-201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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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ZT 10005-201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 FZ 10005 2018 化纤 混纺 印染 检验 规则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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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59.080.01
W7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10005-2018
代替FZ/T100052008
棉及化纤纯纺、混鈁印染布检验规则
Inspection Rules for printed and dyed fabric
of cotton, man-made fibre or blend
2018-04-30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FZ/T10005-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10005-200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与FZ/T10005-2008相
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一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
一按照验收、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抽样方法、检验评定、复验、检验报告章节编写;
增加抽样方法、检验报告内容;
规定内在质量抽样在不同包装中抽检,每块样品的检验结果均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细化长度评定的规定、删除不合格品处理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染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天龙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浙江金三发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护神特种织物有限公司、浙江弘晨印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宝庆、冯丽娟、耿彩花、章金芳、刘文胜、周守权、金辉、蒋旭峰、黄中权、
周双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32-1978;
FZ/T100051993、FZ/T10005-2008
FZ/T10005-201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窈印染布的验收、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抽样方法、检验评定、复验、
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以棉、化纤、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的本色纱线为原料,机织生产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
花的印染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FZ/T10010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3验收
3.1供货方根据检验结果,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收货方应根据该产品标准与协议对检验合格证及包
装和标志的内容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供货方,一星期内供货方没有答复,应按收货方验收
结果为准
3.2收货方如因条件限制,收货时不能按约定期限进行验收,应按供货方检验结果收货。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4.1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均按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包装和标志按FZ/T10010执行
4.2凡有合约或供货协议的产品按其规定执行
5抽样方法
5.1同一品种、原料、规格、工艺与生产批号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
5.2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样本均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查。
5.3如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供需双方重新在该批产品中再抽验相同数量进行检验,并以全
部试样的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一次为准
5.4凡有合约或供货协议的产品按其规定执行
6检验评定
6.1外观质量
6.1.1验收时根据批量大小,确定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数,按表1规定
FZ/T10005~-2018
表1外观质量检验抽样规定
单位为匹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1~15
0
16~25
5
0
111
26~50
0
51~90
13
91~150
20
2
151~280
281-500
23468
5011200
1201~3200
125
10
3201~10000
200
14
15
10001~35000
315
17
18
注1:约定匹长为30m。
注2:当批量范固小于样本大小时,全数检验
6.1.2按产品标准中外观疵点评定要求,若抽样中发现不符合品等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
批产品为合格;若抽样中发现不符品等数等于或大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2内在质量
6.2.1内在质量按产品标准的要求,以批为单位,毎批不得少于三块样品,三块样品分别在不同包中
抽检。
6.2.2检验结果的评定以全部抽验样品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批产品的试验结果
6.2.3每块样品的检验结果均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作为全批合格(色牢度以半数以上的样品符合为
准)
6.3包装和标志
按FZ/T10010执行
6.4长度
6.4.1长度抽样按表1执行。在检查段数时应保持段长记录单及梢印的完整,拆除布包一端捆包绳清
点段数,如已拆除全部捆包绳,供货方对缺段不再负责。
6.4.2每匹(段)布实测长度误差在该匹(段)布明示长度-0.5%范围内,判该匹(段)布长度验收合格。
6.4.3若抽样样本中发现长度短于标准规定的公差范围的卷数,小于等于合格判定数,且平均每匹
(段)布实测长度大于或者等于平均每匹(段)布明示长度,则判该批产品长度为合格;若抽样样本中发现
长度短于标准规定的公差范围的卷数,等于或大于不合格判定数,或平均每匹(段)布实测长度小于平均
每匹(段)布明示长度,则判该批产品长度不合格
6.4.4弹性印染布按合约或供货协议规定执行。
6.5假开剪率及拼件率
按产品标准或供需双方协议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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