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城乡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定期协议采购]
钢芯铝绞线及
铝绞线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广东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字第2006-10P-01-02号
广东电网公司
二OO六年三月
第一篇 投标须知(商务部分)
1定义
1.1项目法人:广东电网公司。在招标期间又可称“招标单位"。
1.2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相应的电力设备成套和招标资质,受项目法人委托,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即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
1.3投标单位(侯选供货商):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
1.4入围供货商(入围供货商):经过技术商务评选,有资格参与定期协议供货的投标单位。
1.5中标供货商(中标供货商): 经过比价综合评选,被授予阶段采购协议的投标单位。
1.6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
1.7评标小组: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家库摇珠产生的专家和有关单位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审查招标文件、选厂、评标等工作的组织。
1.8项目建设单位:指本次招标设备的使用单位,即广东电网公司属下的各供电局(包括代管县)。
2工程概况
2.1工程项目
2.1工程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城乡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
2.2交通运输:广东省境内,适应铁路和公路的货物运输。
3招标范围及交货日期
3.1招标范围:
3.1.1定期采购协议时段: 3个月(出现重要声明15.3条所列情况除外)。
3.1.2采购货物:广东电网公司城乡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所需的钢芯铝绞线及铝绞线。采购设备[系列]清单详见(附件一) 的“设备需求一览表”。
3.2交货日期:具体日期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明确。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的组成
4.1.1招标文件由第一篇〈投标须知〉(商务部分)、第二篇〈技术部分〉组成。
4.1.2项目法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4.1.3投标单位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4.2.1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文件有差异或对其内容有疑问或理解不清之处,可书面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释。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4.2.2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4.2.3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发布的招标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容有矛盾时,除非另有申明,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5投标单位资质
5.1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5.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1.4具有足够的制造招标设备的业绩,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
5.1.6属于国家经贸委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推荐名录中的推荐厂家或是具有两网改造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6投标保证金
6.1为了增加招投标行为的相互约束,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每投标单位为五万元正。
保证金收取形式:支票、汇票。
单位名称: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山支行
帐号:820001738108093001
6.2中标供货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6.3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2周内予以退还。
6.4从发放标书之日起45天止为有效期。
6.5在标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单位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在有效期间,随意撤回投标书;
6.5.2中标后借故拖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期采购协议或拒签正式合同;
6.5.3在投标期间,有任何违规行为的。
7.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的组成
7.1.1投标文件应包括:
卷首:承诺书:本投标人承诺提交的投标书没有任何虚假内容,若经招标人审查发现本投标书虚假成份,本投标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造成招标人任何损失的,将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部分:商务投标书(请按以下要求顺序排列)
1、目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签名、盖章)
3、商务差异表及商务细则一览表
4、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产品鉴定证书(必须是招标同类产品鉴定证书)
6、投标型号规格产品2年内运行业绩表;
7、交货期
8、工厂人员/生产设备情况简介(生产规模:投标产品生产能力)
9、其它文件和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投标书(请按以下要求顺序排列)
1、目录
2、技术差异表(严格按照技术部分顺序应答)
3、技术服务承诺(需列出服务承诺细项)
4、投标产品性能指标、主要参数、产品特点
5、投标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控制情况简介
6、其它文件和资料;
请将上述两部分每一部分作为一个WORD文档,共两个文档,分别按“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先后在网上投标。
(考虑到网络容量、上下载标书等因素,已在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厂商数据库登记注册的有关资质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可不上网,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回应、承诺即可,但书面《投标文件》需提供。)
7.1.2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对投标文件所作的一切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7.2投标文件的编制
7.2.1一般要求
7.2.1.1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须知(商务部分)〉“附件"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不得更改,字体要工整。若有添字、删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授权代理人在添、改处盖章。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须知(商务部分)〉条款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响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单位应对第一篇〈投标须知(商务部分) 〉条款是否响应作出明确回应,若有异议,请在投标《差异表》中明确提出,否则,视为完全接受。
7.2.1.2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统一汇总说明到“差异表”中,招标单位在评标时将作为前提来决定取舍。投标书中未对招标文件另作说明,或者说明中未涉及的内容,即视为投标单位已经接受,一旦中标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异议。
7.2.1.3经投标单位确认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与内容。
7.2.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7.2.3投标有效期
7.2.3.1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45天内有效。当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60天,并及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当投标单位中标时,投标文件有效期依有关协议约定。
7.2.3.2在投标截止日后的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不得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