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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GB00222-19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pdf

  • 上传人:pg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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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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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GB00222 1984 化学分析 试样 取样 成品 化学成分 允许 偏差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
    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UDC669.1:543.05
    GB222-84
    Method of sampling steel for determination
    代GB222-6
    of chemical composition and permissible
    variations for product analysis
    本标准适用于钢的化学成分熔烁分析和成品分析用试样的取样。本标准规定了成品化学成分允许
    偏差。
    1术语
    1.1熔炼分析
    熔炼分析是指在钢液浇注过程中采取样锭,然后进一步制成试样并对其进行的化学分析。分析结果
    表示同一炉或同一罐钢液的平均化学成分。
    1.2成品分析
    成品分析是指在经过加工的成品钢材(包括钢坏)上采取试样,然后对其进行的化学分析。成品分析
    主要用于验证化学成分,又称验证分析。由于钢液在结晶过程中产生元素的不均匀分布(偏析),成品分
    析的值有时与熔炼分析的值不同。
    3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是指熔炼分析的值虽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但由于钢中元素偏析,成品分析
    的值可能超出标准规定的成分范围。对超出的范围规定一个允许的数值,就是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2取样总则
    2,1用于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液或钢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釆取。试样
    应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毎一熔炼号(或毎一罐)或每批钢材的化学成分,并应具有足够的数量,以满足
    全部分析要求。
    2.2化学分析用试样样屑,可以钻取、刨取,或用某些工具机制取。样屑应粉碎并混和均匀。制取样屑
    时,不能用水、油或其他润滑剂,并应去除表面氧化铁皮和脏物。成品钢材还应除去脱碳层、渗碳层、涂
    层、镀层金属或其他外来物质。
    2.3当用钻头采取试样样屑时,对嫆炼分析或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至少不应
    小于6mm;对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钴头直径不应小于12tmm。
    2.4供仪器分析用的试样样块,使用前应根据分析仪器的要求,适当地予以平或抛光。
    3熔炼分析取样
    3.1浏定钢的熔炼化学成分时,从每鑪钢液采取两个制取试样的样锭,第二个样锭供复验用。样锭是在
    钢液浇注中期采取。
    国家标准局1984-08-20发布
    1985-07-01实施
    GB222-8
    3.2当整个熔炼号的钢,用下注法浇注,且仅浇注一盘钢锭时,样綻采取方法为:如浇注镇静钢,则应在
    浇注钢液达到保温帽部位并高出钢绽本体约50~100mm时采取;如浇注沸腾铘,则应在浇注到距规定
    高度尚差100~150mm时采取。
    3.3样锭浇注在样模内,模内应洁净、于燥。样模尺寸可为:下部内径30~50mm,上部内径40~60
    mm,高度70~120mm,或由工厂自行确定
    3.4往样模内浇注钢液时,钢流应均匀,不应使钢液流出或溢溅,样模不得注满。应使样模内钢液镇静
    地冷凝。沸腾钢可加入适量高纯度金属铝使其平静。样绽不应有气孔和裂缝
    3.5每个样従应经检査员检查合格。样锭上应标明熔炼号和样锭号。
    3.6必要时样锭应进行缓慢冷却,或在制取样屑前对样錠进行热处理,以保证容易加工制样。
    3.7未能按3.1条或3.2条的规定取得样锭时,或在仅浇注一盘钢锭情况下采用与3,2条的规定不
    同的取样方法时,由工厂制订补充か法,并报上级公司或主管局批准
    3.8本章规定的熔炼分析取样,适用于平炉、转炉和电弧炉炼钢的熔炼分析。电渣炉、真空感应和真空
    自耗炉炼钢的熔炼分析,由工厂自行制订取样方法,或按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成品分析取样
    4.1成品分析用的试样样屑,应按下列方法之一采取。不能按下列方法采取时,由供需双方协议。
    4.1.1大断面钢材
    4.1.1.1大断面的初轧坯、方坯、扁坯、圆钢、方钢、锻钢件等,样屑应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或半个横断
    面上朗取;或从钢材横断面中心至边缘的中间部位(或对角线1/4处)平行于轴线钻取;或从钢材侧面垂
    直于轴中心线钴取,此时钻孔深度应达钢材或钢坯轴心处。
    4.1.1.2大斷面的中空锻件或管件,应从壁厚内外表面的中间部位钻取,或在端头整个横断面上取。
    4.1.2小断面钢材
    小断面钢材包括圆钢、方钢、扁钢、工字钢、槽钢、角钢、复杂断面型钢、钢管、盘条、钢带、钢丝等,不
    适用4.1.1.1和4.1.1.2的规定取样时,可按下列规定取样。
    4.1.2.1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上刨取(焊接钢管应避开焊缝);或从横断面上沿轧制方向钻取,钻孔应
    对称均匀分布;或从钢材外侧面的中间部位垂直于轧制方向用钻通的方法钴取。
    4.1.2.2当按4.1.2.1的规定不可能时,如钢带、钢丝,应从弯折迭合或捆扎成束的样块横断面上刨
    取,或从不同根钢带、钢丝上截取。
    4.1.2.3钢管可围绕其外表面在几个位置钻通管壁钻取,薄壁钢管可压扁迭选合后在横断面上创取
    4.1.3钢板
    4.1.3.1纵轧钢板
    钢板宽度小于1m时,沿钢板宽度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钢板宽度大于或等于1m时,沿钢板
    宽度自边缘至中心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将试料两端对齐,折迭1~2次或多次,并压紧弯折处,然
    后在其长度的中间,沿剪切的内边取,或自表面用钻通的方法钴取。
    4.1.3.2横轧钢板
    自钢板端部与中央之间,沿板边剪切一条宽50mm、长500mm的试料,将两端对齐,折迭1~2次
    或多次,并压紧弯折处,然后在其长度的中间,沿剪切的内边创取,或自表面用钻通的方法针取
    4.1.3.3厚钢板不能折叠时,则按上述的4.1.3.1或4.1.3.2所述相应折迭的位置钻取或创取,然后
    将等量样屑混合均匀。
    4.2沸腾钢狳在技术条件中或双方协议中有特殊规定外,不做成品分析。
    5化学分析方法
    5.1钢的化学分析按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能保证标准规定憔确度的其他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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