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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YST 298-2007 高钛渣.pdf

  • 上传人:yuanyang123
  • 文档编号:27989956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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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YST 298-2007 高钛渣 298 2007
    资源描述:
    ICS73.06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r298-2007
    代替YS/T298-1994
    高钛渣
    High titanium slag
    2007-04-13发布
    200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处码防伪
    YS/T298-2007
    前言
    本标准代替YS/T298-1994《高钛渣》。
    本标准与YS/T298-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高钛渣的级别由三个增加到四个;
    一修改了粒度要求
    本杯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启钢、袁继维、程代松、朱卫平、赵以容、邵锋。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B2401-78、ZBHI31001-87、YS/Y298-1994。
    准分享www.bfw.com免费
    YS/T298--2007
    高钛遒渣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钛渣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钛铁矿为原料,采用电炉熔炼生产的供生产四氯化、人造金红石及钛白使用的高
    钛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YS/'T514高钛渣、金红石化学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义
    高鈦渣 high titanium slag
    系指钛铁矿经过富集处理后含钛较高的矿物原料。
    4要求
    4.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四个级别。
    4.2化学成分
    高钛渣的化学成分(质量分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
    杂质含量,不大于
    产品级别TO2,不小于
    Cao+Mgd

    二级
    0.03
    0
    三级
    0,03
    四级
    4.5
    0.03
    10
    4.3产品粒度
    产品是粉状,粒度在88Pm~420m(170目~40目)的部分大手等于75%,粒度小于74m(200
    目)的部分不能超过5%。供需双方也可协商。
    4.4外观质量
    产品为黑色粉末。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
    YS/T298-2007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
    高钛渣的化学成分按YS/T514的规定进行分析。分析结果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
    5.2粒度检验方法
    产品的粒度检验采用筛分法进行。方法为:将标准筛重叠,从上至下筛孔大小依次为420gm
    (40目)、8gm(170目)、74am(200目)。将标准筛置于振筛机上,并称取100g试样放入420gtn
    (40目)的筛面上,启动振筛机,振动筛分5min后停止。取下标准筛,分别称量各层筛上和74gm
    (200目)筛下的试样重量,记录数据,计算其占总试样量的百分比。
    外观质量的检验方法
    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用目测法进行。
    6检验规则
    6.1捡查和验收
    6.1.1产品应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6.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和外观质量的检验,如检验
    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
    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在需方收到的产品上进行
    6.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级别产品组成。每批产品质量不大于100t
    6,3捡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和外观质批检验
    6.4仲靚取样和制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总袋数的2%(不少于20袋);采用插管法逐袋取样,每袋取样量约50g,逐一检
    查外观质量,如抽查袋数的20%以上(含20%)外观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外观不合格,对外观不合格的
    产品供需双方可协商处置,外观质量合格的产品或需方同意接收的产品,将样品全部混匀,用四分法缩
    分至300g以上,再分成三等分,一份供粒度分析用,一份供化学成分分析用,一份作保留样存查。
    6.5检验结果判定
    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2产品粒度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3产品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7.1标志
    产品应成袋包装,每袋外应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批号、产品级别、净重、毛重;
    d)包装日期及防雨标志
    7.2包装、运输、贮存
    7.2.1产品采用双层包装,内层为塑料袋,外层为麻袋或编织袋。
    7.2.2每袋产品浄重不超过50kg,袋口封严,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得淋雨或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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