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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doc

  • 上传人:yang123456
  • 文档编号:23571583
  • 上传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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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勐腊县 人民政府 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 护法 执行
    资源描述:
    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以下简称《环保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实施《环保法》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为深入贯彻《环保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人大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地方环境立法为前提,以增强环保执法力量为基础,以执行各项环境管理法律制度,促进防治污染和改善环境。全方位地贯彻实施《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近年来,通过环保法律法规宣教活动的开展,通过强有力的环境执法系统,使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明显增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察力度不断加大,环境监管能力逐步提高。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贯彻执行《环保法》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了地方环保立法 积极促成《勐腊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为了保护和改善全县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合理利用和保护种种自然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积极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县的实际,起草了《勐腊县环境保护办法(试行)》,经过多次讨论、征求意见,并由勐腊县人民代表常委会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于1998年9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从而为今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较好的执法环境。
    (二)大力开展环保法的宣传教育
    在环境宣传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把环保常规工作与纪念日活动结合起来;把宣传环保法规与普及环保知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强化宣传,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通过多渠道、有计划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教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环保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五五”普法的必学内容。2000年至2008年全县共举办各类环保法学习班近20次,培训人员2000人次;印发环保法规、标准、教材2万份;开展各种环保宣传活动近50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民的环境法制意识。
    1、开展了“环境保护从我做起在乡镇”宣传活动,通过演讲、文艺联欢、知识竞赛,发放环保宣传材料,与县辖区十三个乡镇、当地驻军和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2、举办了全县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来自全县的排污企业、学校、军队、各大局共16个单位性8个代表队共54名选手参加了比赛;
    3、开展了“环境保护,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在各个乡镇的部分村子通过联欢和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展及播放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录音,向农民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
    4、举办了环境保护知识培训,组织全县制胶、制糖、矿业、医院、水泥厂等40家排污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参加了学习,针对排污企业存在的问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污染治理的设施竣工验收程序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排污费收费制度的知识等作了比较系统的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排污企业的环保意识;
    5、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前后,县环保局以会代训方式,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学习计划明年还将面向全县有水污染排放的工矿企业负责人、环保员中铺开,以使该法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6、每年“6·5世界环境日”均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主要形式是集演讲、文艺表演、绿色学校授牌、环保小卫士表彰、播放录音、进行学生废品利用展览、挂宣传图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深入企业、学校免费赠送宣传挂图、画册,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手册和环保基础知识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
    (三)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年检审批工作。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基础,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制度是实现单一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的转变, 2008年,共办理省州级排污许可证年检审核手续的企业13家(其中省级2家、州级11家),办理县级排污许可证年检手续的企业27家,2008年新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11家,总合计51家。二是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前置审批权和否决权,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关:对报到我县的不在县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转报制度,2008年,共向州环保局转报建设项目5个;同时,认真做好乡(镇)垃圾堆放场的选址和环评办理工作,解决部分乡(镇)的垃圾堆放问题,使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对构建和谐社会和环境优美乡(镇),促进社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2008年完成乡(镇)垃圾堆放场选址6个,办理乡(镇)垃圾堆放场环评登记表手续3个;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确认登记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关,2008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确认登记表》8份(其中确认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3份、登记表5份),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40份(其中生产性建设项目16个,非生产性建设项目24个),截止今日,已建成17个项目,未建设或在建项目23个,其中已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的有17家,其他建设项目待完工后再办理验收手续。
    《环保法》规定的排污费征收制度不断完善。排污费的征收按照《环保法》的“排污收费制度”,坚持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认真核定和开征各项排污费的缴纳工作,2008年全年共征收第三产业排污费10.7万元,噪声排污费6.21万元,收缴制胶、制糖、水泥生产等32家企业共计128.25万元排污费,全年累计征收金额145.16万元。
    (四)污染减排工作。根据2008年全州污染减排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局向勐捧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中云勐腊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尽快实施2008年省级节能减排项目的通知》(腊环保发〔2008〕10号)和《关于尽快落实2008年下半年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腊环保发〔2008〕28号),对两个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具体要求,并对两个企业进行每月1-2次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两个糖厂均于9月向县政府、州环保局上报了污染减排实施方案;2008年10月27日,勐腊县人民政府校甲副县长在县环保局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两个糖厂污染减排工作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对我县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安排。
    (五)以“绿色创建”活动促进《环保法》的落实
    一是开展了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绿色学校”创建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日常管理中贯彻环境保护和环境教育的基本理念,充分利用学校内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实践活动。自2003年以来,通过环境宣传、环保知识的课堂参透、学校环境管理、社会实践、校园美化绿色、校园污染控制等有效措施,开展绿色创建竞赛,涌现了一批批“环保小卫士”和环保志愿团、环保服务队等组织。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全县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网络,通过加强对环境教育的组织、指导、协调,加快推进绿色学校的建设,整体提升学校环境教育水平。至今,全县有省级绿色学校3所,州级绿色学校2所,县级绿色学校8所。
    二是力促“生态乡镇”创建。按照省、州环保部门的要求,我县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于2005年启动,经多次对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生态乡镇创建申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创建,2007年勐腊镇、勐仑镇获得了生态乡镇称号。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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