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4747.6承压设备用钛及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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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JB T4747 承压设 备用 钛合金 焊丝 填充 技术 条件
- 资源描述:
-
JB/T4747.6-2007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
4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复验
8包装、标记…
9产品标识
JB/T4747.1~-4747.62007
前言
JB/T4747.1~4747.62007《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技术条件》自发布之日起代替JBT4747~2002
《压力容器用钢焊条订货技术条件》,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气施和压力管道。
JB/T4747.1~4747.6-2007《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技术条件》包含下列六个分标准:
JB/T4747.1-2007承压设备用钢焊条技术条件;
JB/T4747.2-2007承压设备用气体保护电弧焊钢焊丝技术条件
JB/T4747.3-2007承压设备用埋弧焊钢焊丝和焊剂技术条件;
JB/T4747.4-2007承压设备不锈钢堆焊用焊带和焊剂技术条件;
JB/T4747.5-2007承压设备用铝及铝合金焊丝和填充丝技术条件;
BT4747.6-2007承压设备用钛及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技术条件。
本分标准规定了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用钛及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技术
条件
本分标准是根据承压设备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国内焊丝生产厂与使用厂实际情況,参照
美国近期ASME锅炉床力容器规范C篇焊丝、焊条及填充金属中SFA-5.16钛和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
及国内标准而制定的。
本分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62)提出。
本分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归口。
木分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分标准主要起常人:
本分标准出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62)解释
JB/T4747.6--2007
承压设备用钛及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技术条件
范围
本分标准规定了承压设备用钛及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分标准适用于承斥设备用钛及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分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分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分标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分标准
GB2653-1989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GB/T4698-1996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5168-1985
炳相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JB/T4730.1~4730.6(以下简称JB/T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术语
焊丝 welding wirc
焊接时通过焊接电流并吋作为填充金属的金属丝。
填充丝 filling wire
焊接时不通过焊接电流,只作为填充金属的金属丝。
技术要求
型号、状态、直径与产品形式
4.1.1焊丝和填充丝的型号、状态、直径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钛焊丝和填充丝型号、状态、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直径
直径允许偏差
型号
状态
mm
ERT1-1
ER-2
+(0.03
0.8、1.0,1.2
ERI1-3
冷加工态(Y)
0.05
1.6,2.0,2.4,3.2
ERI-4
真空退火态(M)
土0).05
4.0,4.8
ER1-7
E.RI1-12
JB/T4747.1~-4747.62007
4.1.2焊丝和填充丝的产品形式分直段和无支架卷两种
4.1.3直段供货的焊丝和填充丝长度及其允许偏差为1000mm±6mm。长度有其他要求时应协议解
决
4.2熔炼方法和化学成分
用于制作焊丝和填充丝的铸锭应采用真卒自耗电弧炉熔炼,熔炼次数不得少于炳次
4.2.2焊丝和填充丝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钛和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化学成分
主要成分
杂质元素
残余元素≤
Ni
单个总和
FRIi-1余
≤0,10「≤0.10「≤0.03「≤0.015「≤0050.0510.20
ERTi-2余
≤0.20
≤0.10
≤0.03「≤0.020「≤0.0080.0510.20
FRIi-3余
≤0.2010.10-0.15「≤0.03「≤(0.020「≤0.0080.0510.20
ERTi-4余
≤0.30「0.15-0.25「≤0.03「≤0.,020「≤0.,0080.050.20
ERTi-7余
0.12~-0.25≤0.20
≤0.10「≤0.03「≤0.020「≤0.0080.0510.20
ERTi-12?余「0.2-0.410.6-0.9
≤0.30
≤0.12
≤0.03「≤0.020「≤0.0080.0510.20
注:当合同中未特别指明时,残余元素包括AI、V、Sn、Mo、Cr、Mn、Zr、Ni、Cu、Si、Y(当该号型中主要成
分元素中含有上述元素时,应从残余元素中除去)。合同中未注明时,不提供残余元素的分析结果。
焊丝和填充丝型号示例如下
ER Ti
L表示钛和钛合金成分类別
表示钛和钛合金
表示适用于填充丝
表示适用于焊丝
4.2.3如从焊丝和填充丝成品上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复验时,其分析的允许偏差见表
表3钛和钛合金焊丝和填充丝成品化学成分分析允许偏差
单个残余
成分元素
N
≤0.20「≤0.30「≤0.15「≤0.25
元素
允许偏差「±0.03「±0.031±0.02110.05110.10110.02110.03110.0110.0111000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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