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混凝土路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10
J1155---2011
总则
1.0.1 为加强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
铁路混凝土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混凝土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1.0.4 建设各方应做好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等工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 、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求。
1.0.5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必须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严格按照 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通过严格控制原材料、配合比、试验检测等措施,满足工程结构安全、耐久性能及系统使用功能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
1.0.6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 ,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1.0.7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 应采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 信息化等现代化施工手段,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1.0.8 铁路混凝土 与砌体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照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应的劳动卫生标准。
1.0.9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质量检测 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仪器精度应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格。
1.0.10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的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的签字确认制度。
1.0.11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高于本标准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办理。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样表
监理规划封页
监理细则
1.0.12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0.13 本标准应与铁路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配套使用。
1.0.14 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1.0.15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所有明显的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人员用以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
2.0.4 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5 检验批
按统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有定的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已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的活动。
2.0.7 见证检验
监理单位队施工单位材料取样、送样、检验或某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2.0.8 平行检验
监理单位利用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活检测的活动。
2.0.9 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