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3015-1999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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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G 23015-1999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23015 1999 厂区 吊装 作业 安全 规程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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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020
G09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23011~23018-1999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1999-09-29发布
2000-03-01实施
国笑石油和化学业局发布
备案号:4113-1999
HG23015-1999
前
言
本标淮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盘锦辽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培福、戴福良。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23015-1999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The Safety Code for Lifting in Workplace
1范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11~89安全帽
GB5082-85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T23008-92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HG2301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4.1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5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1999-09-29发布
2000-03-01实施
HG23015-1999
《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A。
5.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
状复索、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
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査,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
5.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
作业。
5.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应遵守HG23014
的规定。
5.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
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査核算,不得将建筑物、
构筑物作为锚点。
5.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査,
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
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
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
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
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
5.1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
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
作业。
6《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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