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0-1987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厚钢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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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厚钢板
YB(T)40-1987
冷金工业部1987-7-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压力容器用厚度6~120m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厚钢板。
1尺寸、外形、重量
1.1钢板的尺寸
1.1.1厚度6~60mm的钢板,厚度间隔按GB709《热钆厚钢板品种》的规定;厚度大于60~
120mm的钢板,厚度间隔为5mmn如需方有特殊要求;经义方协议,可供应厚度间隔较小的钢
1.1.2厚度6~60mm钢板的长度和宽度的尺寸应符合GB709的规定:厚度大于60~120mm
钢板的长度和宽度由供需义方协议。
1.1.3宽度为50mm倍尺的任何尺寸,但厚度6~60mm的钢板,宽度不得小于1400mm厚度
大于60~120mm的钢板宽度不得小于1500mm。
1.1.4钢板长度为50mm倍尺的任何尺寸,但厚度660mm的钢板长度不得小于2800mm
厚度人于60~120mm的钢板,长度不得小于3000 mm o
1.2钢板厚度允许偏差
1.2.1钢板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1.2.2钢板的厚度在距离顶角不小于100mm和距离各边不小于20mm处测量
1.3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
厚度为6~60mm的钢板,宽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0mm,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25m厚度大于
60~120mm的钢板,宽度允许偏差不大于25mm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35mm
1.4工业钢板的不平度
钢板的不平度每米不得人于8mm
1.5钢板切斜度
钢板应切成直角。切割偏斜及锯齿形不得使钢板长度及宽度小于公称尺寸,并应保证订货公
称尺寸的最小矩形。
长度不人于6m的钢板,切割偏斜不得超过10mm长度大于6m的钢板,切割偏斜不得超过
15min
1.6经供需双方协议,钢板可按定尺供货,定尺长度应合同中注明。
1.7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以公称厚度加表2的附加值作为计算重量的理论厚度。
表1
宽度
偏
1400>1500>1700>1800>2000>2300>2500>2600>2800>3000
差
15001700~1800~2000~2300~2500~2600~-2800~3000~3200
正偏差
+0.55+0.65+0.85+1.05
8-10
+0.65+0.75+0.95+1.15+1.25+1.135
11~25
+0.65+0.75+0.95+1.15+1.251+1.35+1.55+1.65+1.75+1.85
+0.75+0.85+1.05+1.25+1.35+1.45+1.65+1.75+1.85+1.95
31-34
+0.95+1.05+1.15+1.351+1.55+1.65+1.851+1.95+2.05+2.1
+1.151+1.25+1.351+1.55+1.65+1.85+1.95+2.05+2.15+2.25
41~50
+1.45+1.55+1.65+1.85+1.95+2.15+2.25+2.35+2.451+2.55
51~-60
+1.75+1.85+1,95+2.15+2.25+2.35+2.45+2.55+2.65+2.75
+2.25+2.35+2,45+2.55+2.6+2.75+2.85+2.95+3.05+3.15
100-12
+2.651+2.75+2.85+2.95+3.05+3.15+3.25+3.35+3.45+3.55
表
mm
度
120
>1500>1700>1800>2000
1500
1700「~1800「2000~2300
2500」~2600
2800
3000
十算重量的厚度附
0.30
O.50
0.300.35
O.30
0.35
0.45
O,55
0.60
0.75
O.85
26--30
0.35
O.40
0.50
O.60
O.70
0.85
O.55
O.60
0.65
O.75
O.90
0.95
O.70
O.75
0. 80
O.90
1.10
1。15
O.95
1.10
100~120
1.3O
1.35
1,45
1,50
1,55
1,60
1,65
1.70
2.1牌号和化学成分
2.1.1钢的牌号和熔炼成分应符合表3规定。
2.1.1.1厚度大于25~-60mm的20R钢板,允许钢的熔炼分析碳含量上限至0.22%。厚
度大于60mm的,允许钢的熔炼分析碳含量上限至0.24%
2.1.1.2钢中残余元素铬、镍、铜含量应各不大于0.30%,总含量不人于0.60%,供方如
能保证可不进行分析。
2.1.13为改善20R、16MnR的性能,可添加微量的合金元素,但必须在质量证明书中注
明实际含
2.1.1.4成品钢板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22-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
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的规定。供方如能保证,可不进行分析。
2.2炼方法
钢由平炉、氧气转炉、电炉治炼。经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它方法治炼
交货状态
2.3.1钢板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4规定。
3.2根据需方要求,20R、16MnR和I5MnVR可按正火状态交货,并在合同中注明。
表
化学成分,%
不大于
0.0300.030
0.801:0.30
1.20~10.20~
16MNR
0.20
0.0300.030
1.600.60
1.20~10.200.04
15MNVR
0.18
0.0300.030
1.600.600.10
1.30~10.20~10.10
15 MNVNR「≤0.20
0.0300.030
1.700.600.16
1.350.17
0,45
0,025
18 MNMONBR「≤0.23
0.0300.030
1.650.37
0.65~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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