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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GB15742-2001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pdf

  • 上传人:fanlihua
  • 文档编号:11023759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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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GB15742 2001 机动车 喇叭 性能 要求 试验 方法
    资源描述:
    GB15742-2001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倒性。
    本标准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ECER28:1993声响誉告装量和装备声响信号的机动车辆批准认可
    的统一条件》02系列中有关技术内容编制而成,主要技术内容与其等效,仅气动和电-气动喇叭声压级
    最高值的规定略有不同。
    本标准只规定了机动车辆上采用的各类喇叭的主要特性及试验方法,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他要求
    按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与GB15742-1995相比,差异如下:
    1.标准名称改为“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扩大了适用范園,包括电喇叭、气喇叭和
    电-气动喇叭,适用车型增加了L3、L4、Ls类摩托车
    2.试验环境中增加了“半消声室”
    3功率大于7kW及不大于7kW摩托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区别开来。功率大于7kW摩托车用喇
    叭的性能要求与汽车相同。
    4,将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与装于机动车辆上时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分列为两大部分。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5742-199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湊飞奔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实业交通电器有限公司、潮北汽车电器厂、瑞
    安日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广州汽车朝叭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洛如孝、缪幼熙、张庆学、陈是、黄自饮、张振秦。
    本标准于1995年11月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15742-2001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代着GB15742-1995
    horn for motor vehicles
    1范
    本标准规定了以直流和压编空气驱动的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装于机动车辆上的
    叭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N、L3、L、Ls类机动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擬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IEC651-1979声级计
    IEC225-1966声与振动分析用1/1倍频程、1/2倍频程和1/3倍叛程带題渋波器
    3叭的性能求及试方法
    3.1性能要求
    3.1.1一般要求
    喇叭应发出连续而均匀的声响。对于气动和电气动喇叭,从喇叭刚被推动的瞬间至声压级达到
    3.1.2条所规定的声压级的时间不得超过0.2g。
    3.1.2声压级
    3.1.2.1在3.2.3.1所规定的条件下,距离喇叭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a)对用于功率不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为115dB(A)
    b)对用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为118dB(A)。
    3.1.2.2在3.2.3.2所规定的条件下,气动的和电一气动刺叭在距离喇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
    超过125dB(A)。
    3.1.2.3在频率为1800~3550Hz频带内的声压级必须大于频率超过3550Hz的每一分女的声压
    级,并且在任何情况下:
    a)对用于功率不大手7ょW的摩托车的喇叭至少应为95dB(A)
    b)对用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至少应为105dB(A)
    31.2.4在采用多音喇叭时,若其中各声响发射单元能单独起作用,则每一单元单独工作时,应能达到
    以上规定的最低值;全部单元同时工作时,其总声压级不得超过以上规定的最高值。
    3.1-3耐久性
    3.1.3.1对用于功率不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叭为10000次。
    3.1.3-2对用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为50000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1-10批准
    2001-10-01安施
    GB15742-2001
    3.1.3.3耐久性试验后喇叭应符合3.1.1和3.1.2的规定。其中直流推动剌叭的试验电压允许在其标
    称电压的95%~115%范園内。
    3.2试验方法
    3.2.1试验环境
    3.-2.1.1喇叭的试验应在消声室内进行,也允许在半消声室或一开阔场地上〔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进行。在开闹场地上试验时,背景噪声应比被测量嘲叭的声压级至少低10dB(A),试验应在天气良好时
    进行。除有特殊规定外,试验时抔境温度应为23℃士5℃。
    3.2.1.2试验时,除观察仪表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喇叭和传声器附近停留。观察仪表时,与被测声
    压级无关的指针摆动应忽略不计。
    3.2.2试验仪器
    3.2.2.1声压级的测量应采用符合IEC651规定的一级精度的声级计进行。测量时应采用快速时间常
    数“F”,总声压级的测量使用“A"计?档,基准声压为20gPa
    3.2.2.2声音的频谱用声音信号的傅立叶变换来求得。允许按照IEC225规定采用1/3倍程波
    器。对于中心频率2500Hz时的声压缀应通过1/3中心频率2000Hz、2500Hz和3150Hz的声压均
    方值来求取,通常只用傅立叶变换。
    3.2-2-3电气测量仪表的精度为0.5级。
    3.2,3试验条件
    3.2.3.1对以直流推动的喇叭
    a)按6V、12V、24V标称电压,试验电压分取6.5V、13V、26V,试验电压由电源出端测出。
    b)如果采用整流电源进行试验,在喇叭工作时,从电源接线端上测得的电压交流成分应不大于
    0.1V(嶂/嶛值)。
    c)包括接头和接触电阻在内的接线电阻为
    标称电压6V:0.05Q;
    标称电压12V:0.109
    标称电压24V:0.202。
    3-2.3-2对气动和电-气动喇叭,应在制造厂规定的气压或电压条件下进行。
    3.2.4试验时喇叭的安装
    3.2.4.1刺叭应按制造厂规定的安装方式牢固地安装在金基架上,基架的质量至少应为喇叭的10
    倍,且不小于30kga
    3-2.4-2叭应与传声器保持同一高度,且高度必须在1.15~1.25m之间。传声器最大灵敏度的中
    心线应与喇叭的最高声压级方向重合在一起。
    3.2.4.3传声器膜片与喇叭声音出口平面相距2m士0.01m。当喇叭有多个声出口时,则以其中最靠
    近传声器的声出口平面为准。
    3.2.5一般要求试验
    在3.2.1~3,2.4条规定的条件下,使喇叭连续发声时间不超过305检查喇叭的连续发声性能及
    气动和电-气动喇叭的起动性能应符合3,1,1的規定。
    3.2.6声压级试验
    在3.2.1~3.2.4规定的条件下,检査喇叭的声压级应符合3.1.2的规定。
    3.2.了耐久性试验
    3.2.7.1试验条件
    a)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为15~30℃
    b)试验如在消声室或半消声室中进行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应足够大,以便能释放叭在试验时所
    产生的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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