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71-2014 丙酸乙酯.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QBT 1771-2014 丙酸乙酯 1771 2014 丙酸
- 资源描述:
-
ICS71.100.60
分类号:Y4
备案号:46075-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4轻工行业标准
QB/T1771-2014
代替QB/T1771-2006
丙酸乙酯
Ethyl propionate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I1771-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 JECFA)制定的《内酸乙酯》(代号为 JECFA28)。
本标准是对QB/T1771-2006《丙酸乙酯》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1771-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含量的测定由填充柱气相色谱法改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见5.6,2006年版5.6)。
本标准与CAC( JECFA28)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酸值由“≤2.0”改为“不大于1.0”(见4.5)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C257)归ロ。
本标准起草单位:吴江慈云香料香精有限公司、盐城市春竹香料有限公司、四川省申联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梦海、薛文学、杜岗、方丽红、曹恰。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I1771-1993
ーQB"T1771-2006
QBT1771-2014
丙酸乙酯
范剧
本标准规定了丙酸乙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内酸和乙醇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丙酸乙酯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r11538-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540-2008,ISO279:198,MOD)
GB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n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8,MOD)
GB/T1445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2008,ISO1242:1999,MOD)
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丙酸乙酯。
CAS号:105-37-3
分子式:CsH1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02.13
4要求
4.1色状:无色液体。
4.2香气:具有果香、朗姆酒样香气、醚香。
4.3相对密度(25℃/25℃):0.886~0.889
4.4折光指数(20℃):1.3830~1.3850
4.5酸值:不大于1.0。
4.6含量(GC):不小于97.0%
5试验方法
色状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评定
5.3相对密度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测定
QB/T1771-2014
5.4折光指数
按GBT14544的规定进行测定
5.5酸值
按GB/r14455的规定进行测定
5.6含量
5.6.1仪器
5.6.1.1气相色谱仪按GB11538-200中第5章的规定。
5.6.1.2柱:毛细管柱
5.6.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6.2测定方法
按GB118006中194指定的面积归一化法测
5.6.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71138-006中1,4的规定进行
内酸乙典型气相色谱图面归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产品庫由生产所量检验部门攻责检验,生アア应保证出デ产品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毎批出厂
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酸值、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3
个月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
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王爆、密闭的情性容器中,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曰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如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呼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洋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号订协议。
7.2包装
产品应于清洁、于、无杂味的内封脂
烯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反轻装轻年,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不应少于12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101502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