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LJ 0001 S-2012 辣椒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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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QSLJ 0001 S-2012 辣椒酱 2012
- 资源描述:
-
ICS 1863
Q/SLJ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LJ0001S-2012
辣椒酱
各
1,31036S-2
期:叁年
力d1
202年2月7日2「1月6「
2012-11-25发布
2012-12-07实施
石林骆佳酱食品厂厂发布
Q/SLJ0001S2012
我厂生产的辣椒酱,是以黄豆、虾皮、辣椒、姜、蒜、香辛料、食盐、味精、白砂糖、食用植物油
等为原料,经油炸、调配、炒制、混合、包装等工艺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及质量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照GBT20293《油辣椒》制定,其它指标根据《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版)》及产品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石林骆佳酱食品厂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骆定。
Q/SLJ0001S2012
辣椒酱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辣椒酱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以黄豆、虾皮、辣椒、姜、蒜、香辛料、食盐、味精、白砂糖、食用植物油等为原
料,经油炸、调配、炒制、混合、包装等工艺而成的辣椒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3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标方法
GB5461食用盐
GB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
GB10465辣椒干
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954小粒黄豆
SB/T10160姜
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SLJ0001S2012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3.1.2食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3.1.3味精:应符合GB/T8967的规定。
3.1.4菜籽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3.1.5虾皮:应选取无虫蛀、无霉烂、无腐坏的新鲜原料
3.1.6黄豆:应符合NYT954的规定。
3.1.7辣椒:应符合GB10465的规定。
3.1.8姜:应符合SBT10160的规定。
3.1.9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
3.1.10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和辅料。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
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取适量样品,倒入洁净的白瓷盘
滋味、气味
中,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鼻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形态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唤、口尝等方法进行检验。
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检验方法
固形物,%
GBT10786
水分,%
GB5009.3
食盐(以NaCl计),%
15
GB/T12457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5.0
GBT5009.37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0.25
总碑(以As计),mgkg
0.5
GBT5009.11
铅(以Pb计),mgkg
1.0
GB5009.12
黄曲霉毒素B1,gkg
10.0
GB/T5009.22
3.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J0001S-2012
表3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s
5000
GB4789.2
大肠菌群,MPN1O0g
30
GBT4789.3-200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黄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GB4789.4、GB4789.5、GB4789.10
3.5浄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按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3.6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检验规则
4.1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4.2抽样
随机抽取同一批次的产品,数量为12瓶(袋),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袋;样品分为2份,1份检
样,1份留样
4.3出厂检验
每批次产品由我单位的检验室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附上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
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酸价、过氧化值、食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4.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检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时,应进行型式
检验
品批量投入生产时
b)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4.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它指标有任意一项不合格时,可从
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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