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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QSLJ 0001 S-2012 辣椒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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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QSLJ 0001 S-2012 辣椒酱 2012
    资源描述:
    ICS 1863
    Q/SLJ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LJ0001S-2012
    辣椒酱

    1,31036S-2
    期:叁年
    力d1
    202年2月7日2「1月6「
    2012-11-25发布
    2012-12-07实施
    石林骆佳酱食品厂厂发布
    Q/SLJ0001S2012
    我厂生产的辣椒酱,是以黄豆、虾皮、辣椒、姜、蒜、香辛料、食盐、味精、白砂糖、食用植物油
    等为原料,经油炸、调配、炒制、混合、包装等工艺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及质量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照GBT20293《油辣椒》制定,其它指标根据《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版)》及产品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石林骆佳酱食品厂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骆定。
    Q/SLJ0001S2012
    辣椒酱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辣椒酱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以黄豆、虾皮、辣椒、姜、蒜、香辛料、食盐、味精、白砂糖、食用植物油等为原
    料,经油炸、调配、炒制、混合、包装等工艺而成的辣椒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3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标方法
    GB5461食用盐
    GB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
    GB10465辣椒干
    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954小粒黄豆
    SB/T10160姜
    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SLJ0001S2012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3.1.2食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3.1.3味精:应符合GB/T8967的规定。
    3.1.4菜籽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3.1.5虾皮:应选取无虫蛀、无霉烂、无腐坏的新鲜原料
    3.1.6黄豆:应符合NYT954的规定。
    3.1.7辣椒:应符合GB10465的规定。
    3.1.8姜:应符合SBT10160的规定。
    3.1.9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
    3.1.10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和辅料。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
    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取适量样品,倒入洁净的白瓷盘
    滋味、气味
    中,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鼻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形态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唤、口尝等方法进行检验。
    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检验方法
    固形物,%
    GBT10786
    水分,%
    GB5009.3
    食盐(以NaCl计),%
    15
    GB/T12457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5.0
    GBT5009.37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0.25
    总碑(以As计),mgkg
    0.5
    GBT5009.11
    铅(以Pb计),mgkg
    1.0
    GB5009.12
    黄曲霉毒素B1,gkg
    10.0
    GB/T5009.22
    3.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J0001S-2012
    表3微生物指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s
    5000
    GB4789.2
    大肠菌群,MPN1O0g
    30
    GBT4789.3-200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黄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GB4789.4、GB4789.5、GB4789.10
    3.5浄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按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3.6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检验规则
    4.1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4.2抽样
    随机抽取同一批次的产品,数量为12瓶(袋),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袋;样品分为2份,1份检
    样,1份留样
    4.3出厂检验
    每批次产品由我单位的检验室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附上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
    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酸价、过氧化值、食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4.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检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时,应进行型式
    检验
    品批量投入生产时
    b)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4.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它指标有任意一项不合格时,可从
    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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