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9415-2013 耐火电缆槽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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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29415-2013 耐火电缆槽盒 29415 2013 耐火 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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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13.22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9415--2013
耐火电缆槽盒
Fire-resistant cable trunk
2013-09-18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员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5.3、5.4、5.5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考德国标准DN4102-12:1998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耐燃性能第12部分:电系统
的电路整体性雏护要求和试验》的有关技术内容制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8)归ロ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石狮市天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博、赵华利、黄伟、李希全、董学京、王培育、阮涛、刁晓亮、王岚、白淑英。
GB294152013
耐火电缆槽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火电缆槽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室内环境使用的、敷设1kV以下电缆的耐火电槽盒。室外环
境使用的耐火电缆槽盒可参考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9978.1-2008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14907钢结构防火涂料
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CECS31: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耐火电槽盒 fire-resistant cable trunk
电缆桥架系统中的关键部件,由无孔托盘或有孔托盘和證板组成,能满足规定的耐火维持工作时间
要求,用于铺装并支撑电魏及相关连接器件的连线刚性结构体
3.2
耐火维持工作时间 working duration under fire test
在标准温升条件下进行耐火性能试验,自试验开始至槽盒试样内电缆所连接3A熔丝熔断的时间
附加荷載 additional load
耐火性能试验时施加在槽盒上的荷载,其值为槽盒试样的额定荷载与试验时數设在糟盒内电缆自
重的差值。
4产品分类
4.1分类与代号
4.1.1耐火电缆槽盒(以下简称“槽盒”)按结构型式分为以下两类,分类与代号见表1:
GB294152013
复合型和普通型,其中复合型可分为空腹式和夹芯式
b)非透气型和透气型。
表1槽盒按结构型式分类与代号
复合现
绪构型式
通型
空式
夹芯式
代号
FK
FX
P
非结
透
气「示
型「意
图
代号
TFK
TFX
TP
适气孔
透
结
气
构
型
?不
意
图
4.1.2槽盒耐火性能分为四级,见表2。
表2槽盒耐火性能分级
耐火性能分级
F
F3
F4
耐火维持工作时间
≥90
60
245
4.2型号
槽盒的型号編制方法如下:
耐火电相盒
企业自定义
结构型式代号(见表1
耐火性能分级(见表2)
相盒的内宽度,单位为毫米(m)
盒的内高度,单位为米(m)
示例1:结构型式为普通型且是透气型,内部宽度为400mm,高度为150mm,耐火性能为1级(耐火维持工作时间
≥90min),企业自定义型号内容为abc,槽盒的型号表示为: NDH-TP400X150-F1-abc
示例2:结构型式为复合型夹芯式且是非透气型,内部宽度为600mm,高度为150mm,耐火性能为F2级(耐火维持
GB29415--2013
工作时间≥60min),企业自定义型号内容为abe,槽盒的型号表示为:NDH-FX600×150-F2-abe
4.3规格
槽盒的规格通常以槽盒内部宽度与高度表示,其常用规格见表3。
表3槽盒常用规格
单位为毫米
槽盒内高度
橧盒内宽度
40
60
80
100
150
200
80
100
150
√√√√√√
√√√
250
√√√
300
350
400
450
50
600
√√√
800
√√√√√√
√√√√
1000
注√表示常用规格。
5要求
5.1外观
5.1.1槽盒各部件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等缺陷。
5.1.2槽盒的焊接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气孔、夹渣、疏松等缺陷。
5.1.3槽盒涂覆部件的防护层应均匀,不应有剽落、起皮、凸起、漏涂或流消等缺陷。
5.1.4糟盒标志铭脾的施加应牢固、可靠,铭牌字体清晰、易读,其内容应符合8.1的规定。
5.2材料及表面处理
5.2.1糟盒制作使用的材料、结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槽盒制作采用金属板材的,板材的最小厚度应符合CECS31:2006中3.6.2的规定。
5.2.3槽盒制作采用非金属板材的,其橪烧性能应符合GB8624规定的A级。
5.2.4槽盒制作选用夹芯材料的,其燃烧性能应符合GB8624规定的A级。
5.2.5槽盒金属部件表面应根据不同使用环境需求进行镀或涂层等防腐蚀处理,防腐处理质量应符
合CECS31:2006中3.6.16、3.6,17、3.6.18和3,6.,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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