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界河流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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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国界河流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为提高全国边境地区入境河流、出境河流和国界河流的出境断面、入境断面、国界断面和出境河流上游控制断面水质常规监测和自动监测能力,在边境地区新建1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完善25个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站(见表3-1-1和表3-2-1)和加强8个省、自治区的27个承担跨国界河流水质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采样能力建设(见表3-3-1)。
二、建设依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发〔2003〕3号)、《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及其补充标准等相关文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三、建设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
本项目在边境地区入境河流、出境河流和国界河流上的出境断面、入境断面、国界断面和出境河流的上游控制断面新建12个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项目所在地负责推荐具体建设地点、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具体建设工作,并负责征地等建设费用。
1.点位布设
国家计划建设下述1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所在地应根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选址的基本条件推荐站址,并向环境保护部提交建站申请材料。
表3-1-1 12个新建国家水质自动站情况
序号
省 份
断面名称
所在河流
所在地区
所在县(市)
断面属性
1
黑龙江
江桥1
嫩 江
齐齐哈尔市
—
—
2
黑龙江
北极村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漠河县
界 河
3
黑龙江
江南屯
松花江
佳木斯市
汤原县
出 境
4
黑龙江
庆丰农场
穆棱河
鸡西市
鸡西市
出 境
5
吉 林
南 坪
图们江
延边州
和龙市
界 河
6
内蒙古
贝尔湖
贝尔湖
呼伦贝尔市
新巴尔虎右旗
界 湖
7
云 南
滇池南
滇 池
昆明市
晋宁县
湖 体
8
云 南
罗家营
滇 池
昆明市
呈贡县
湖 体
9
云 南
红旗桥
怒 江
保山市
龙陵县
出 境
10
云 南
上 关
洱 海
大理州
大理市
湖 体
11
西 藏
米 瑞
雅鲁藏布江
林芝地区
林芝镇
出 境
12
广 西
狗尾濑
北仑河
防城港市
东兴市
界 河
2.选址条件
水质自动站位置的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a)站址的便利性 具备土地、交通、通讯、电力、自来水及良好的地质等基础条件;
b)水质的代表性 根据监测的目的和断面的功能,具有较好的水质代表性;
c)监测的长期性 不受城市、农村、水利等建设的影响,具有比较稳定的水深和河流宽度,保证系统长期运行;
d)系统的安全性 自动站周围环境条件安全、可靠;
e)运行的经济性 便于承担管理任务的监测站日常运行和管理;
f)管理的规范性 承担运行管理的托管站应具有较强的监测技术与管理水平,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专人负责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选址基本要求
选址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自动站离托管站的交通距离不超过100km,交通方便,对于位于较偏远的跨国境断面的站点,与托管站交通距离超过100km,应保障有专门的交通工具;
b)有可靠的电力保证且电压稳定;
c)具有自来水或可建自备井水源,水质符合生活用水要求;
d)有直通(不通过分机)电话,且通讯线路质量符合数据传输要求;
e)取水点距站房不超过100m,枯水期亦不超过150m,便于铺设管线及其保温设施;
f)枯水期水面与站房的高差不超过采水泵的最大扬程。
g)断面常年有水,丰、枯季节河道摆幅应小于30m。
4.水质代表性
a)一般要求
根据断面的功能确定其水质代表性,监测的结果能代表监测水体的水质状况和变化趋势。监测断面的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不少于1km,尽可能选择在原有的常规监测断面上,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b)功能断面要求
根据环境管理需要,水质自动站点按其功能不同应设置在背景断面、交界断面、出入河(湖)口、入海口和控制断面。各功能断面设置时应遵循不同的要求,已保证监测断面的水质具有代表性。
出、入境的国界断面水质代表性要求与交界断面一致,但只设置在国境以内;出、入境断面与国境线间基本没有排污口。
c)采水口设置
为了尽可能减少采水点位局限性对水质自动监测结果的影响,保证采水设施的安全和维护的方便,采水口位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采水点水质与该断面平均水质的误差不得大于10%,在不影响航道运行的前提下采水点尽量靠近主航道;
②取水口位置一般应设在河流凸岸(冲刷岸),不能设在河流(湖库)的漫滩处,避开湍流和容易造成淤积的部位,丰、枯水期离河岸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③河流取水口不能设在死水区、缓流区、回流区,该处水力交换良好;
④取水点与站房的距离一般不应超出100m;
⑤取水点设在水下0.5~1m范围内,但应防止地质淤泥对采水水质的影响;
⑥枯水季节采水点水深不小于1m;采水点最大流速应低于3m/s,有利于采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和安全。
5.仪器配备
新建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配置参见表3-1-2。
表3-1-2 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配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数量
1
采配水系统
采水系统
1
2
配水系统及辅助设备
1
3
水质自动采样器
1
4
在线监测仪
五参数
1
5
高锰酸盐指数
1
6
总有机碳
1
7
氨氮
1
8
总氮总磷(湖库)
1
9
生物毒性
1
10
挥发性有机物
1
11
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
仪器控制系统
1
12
通讯系统
1
13
中心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
1
14
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
笔记本电脑
1
15
质量控制监测仪器
便携式pH计
1
16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1
17
便携式COD测定仪
1
18
便携式电导率测定仪<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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