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286-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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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5286-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5286 98 堤防 工程设计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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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evee project
GB50286-98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0月15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8185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傍订计划”(计综
合[19921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
的《规防工程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86-98,自1998年10月15日起洈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
贵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研究所銀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
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邀设部
九九八年十月八日
前言
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于1992年以计综合て92)490号《一九九二年工程建
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水利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水利部黄
河水利委员会、广西自治区水利庁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創而成。该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以建标
(1998)185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该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细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堤防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广
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检索、参者了国外主要国家的有关设计指标和先进标准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资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
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切设计总院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管理
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供修订时参考。
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水利部黄河
水利委员会,广西自治区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测设计研究院、河南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勘测设
计院、江苏省水利劫测设计院、湖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广东省水利勘测设计
院、河海大学、水利部信息研究所等。
参加本规范编制的主要起草人员:王中礼、宾光楣、宋玉杰、徐泳九、王观平、于强生、潘少华、王庆
升、杨树林、邬为民、罗桂芬、温义怀、陈银太、李维涛、闫悦玲、谢尤龙、韩丽宇。
总则
1.0.1为了适应堤防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堤防工程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安全适用,使堤防工程有效地防御洪、潮水危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堤防工程的设计
1.0.3堤防工程的设计,应以所在河流、湖泊、海岸带的综合规划或防洪、防专业规划为依据,城市堤
防工程的设计,还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的设计,应具备可靠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水系水城、地质及社会经济等基本资料。堤
防加固、扩建设计,还应具备堤防工程现状及运用情况等资料。
1.0.5堤防工程设计应满足稳定、渗流、变形等方面要求。
1.0.6堤防工程设计,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0.7位于地震烈度7度及其以上地区的1级堤防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应进行抗篪设计
1.0.8堤防工程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
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級别
2.1.1堤防工程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
据防护区内防洪标准较高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堤防工程的级别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2.1.1防工社的别
防洪标准[现期(年)
≥100<100且≥50「<50,且≥30「<30,且≥20「<20,且≥10
堤防工程的级别
2.1.2道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巨大,影响十分严重的堤防工程,其级别可适当提高;違受洪灾或失事后
损失及影响较小或使用期限较短的临时堤防工程,其级别可适当降低。采用高于或低于规定级别的堤防
工程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当影响公共防洪安全时,尚应同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1.3海堤的乡村防护区,当人口密集、乡填企业较发达、农作物高产或水产养殖产值较高时,其防洪
标准可适当提高,海堤的级别亦相应提高、
2.1.4菩、滯洪区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或区城防洪规刘的要求专门确定。
2.1.5堤防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工程的防洪
标准,并应留有适当的安金裕度
2.2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
2.2.1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和防浪要求,按表2.2.1的规定确定。1级堤防
重要堤段的安全加高值,经过论证可适当加大?但不得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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