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肥市 可再生能源 建筑 应用 城市 示范 工程项目 申报 指南
- 资源描述:
-
合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程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补助资金使用规定,为指导与规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是指申请奖励资金补助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的申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投资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由业主单位申报;项目业主单位投资,建设单位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可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方式的,由投资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投资运营商)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项目必要的实力及良好的资信;
2、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或者有相应的技术单位进行支撑;
3、投资运营商作为申报主体的,应具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优化、检测及运行管理等能力,并与申报项目的业主单位达成合同能源管理书面协议。
(二)工程项目
1、已经列入《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工程项目仍需要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的工程建设报批手续证明材料齐全,包括立项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等;
3、申报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及新型墙材使用规定,并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须在2010-2011两年内进行施工;
(3)居住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总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4)对工程规模略低于上述(3)要求、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可作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
三、申报技术类型与技术要求
1、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类型仅限于:[1]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2]太阳能采暖空调;[3-1]土壤源热泵技术应用;[3-2]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应用;[3-3]地表水源热泵技术应用;[3-4]污水源热泵技术应用;[4]太阳能光热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应用;[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技术试点;
2、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或太阳能采暖空调工程项目,太阳能系统全年保证率不低于40%,集热器热性能应符合GB/T17581-2007、GB/T6424-2007、GB/T4271-2007;
3、沿江、海、湖地区利用地表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及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系统COP不低于3.0;
4、利用地下水源、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系统COP不低于3.5;
5、利用太阳能与热泵复合供热制冷技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技术试点项目参考相应利用形式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程项目资金补助,需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工程项目申报书;
2、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申报书以中文填写,要求语言精练,数据真实、可靠;可研报告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书、可研报告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评审、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依据。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向合肥市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奖励资金补助申报书、可研报告等申报资料;
2、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分批次组织专家评审;
3、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经公示后,报合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项目编号:
合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
工程项目申报书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盖章)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时 间:
合肥市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
说 明
1、项目由合肥市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编号;
2、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可以是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也可以为投资运营商;
3、“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一栏中应填写是否达到或超过建筑节能标准,达到节能50%标准还是节能65%标准;
4、技术类型分为下面几项:[1]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2]太阳能采暖空调;[3-1]土壤源热泵技术应用;[3-2]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应用;[3-3]地表水源热泵技术应用;[3-4]污水源热泵技术应用;[4]太阳能光热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应用;[5]新技术试点应用。
5、 “总建筑面积”指申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指所申报项目在申报年度施工的建筑面积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部分所占面积,分为居住部分和公建部分。依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根据不同技术类型应用面积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0.5;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
6、冷(热)负荷指标是指该项目单位面积的冷(热)负荷值;
7、工程项目进展阶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建设前期工作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征地,规划,报建;[2].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条件的准备,设备、工程招标及承包商的选定等;[4].建设实施阶段:土建施工(基础、主体、二次结构、装饰、水电安装、室外绿化等)、设备安装等;[5].竣工验收阶段。
9、填写本表格时,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评审、检测、验收依据。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筑类型
□新建 □既有 (选项打√)
□居住 □公建 □居住、公建都有 □工业 (选项打√)
2、总建筑面积 万m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万m2
3、总投资
(万元)
增量成本(元/m2,建筑面积)
费效比
(请注明单位)
4、达到节能建筑标准
□达到 □超过 (选项打√)
5、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
年节煤量(TCE)
年减排CO2 (t)
6、项目所在地
7、申报主体单位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8、建设单位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9、设计单位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10、技术支撑单位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11、设备提供商
传真
通讯地址
邮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727540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