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奥特莱斯二期.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招标 文件 奥特莱斯二期
- 资源描述:
-
长春奥特莱斯主题购物公园及普鲁斯小镇二期工程项目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4-0104-GC04-A2
招 标 人: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14年0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5
第六章 图 纸(另附) 5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春奥特莱斯主题购物公园及普鲁斯小镇工程项目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4-0104-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奥特莱斯主题购物公园及普鲁斯小镇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已由 九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九发改审批字【2013】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一期工程建筑面积为42347.32平方米,招标范围为A-1#至A-6#楼施工总承包;二期工程建筑面积为43384.11平方米,招标范围为A-7#至A-12#楼、奥莱天街、B-1#楼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空港新城南苑路以北,创新路以南,兴港大街以西,中川大街以东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0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 10月 30 日,工期48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1年-2013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月30日至2014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空港政务大厅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
(5)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外省施工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押金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7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杏花山宾馆附属楼 邮编: 130500
联系人: 卢新萍
电话: 13943029392 传真: 0431-82400338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 于玲利
电话: 13654408255 传真: 0431-85210229
2014 年 05 月 30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或登录www.ccdfht.com进行查询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杏花山宾馆附属楼
联 系 人:卢新萍
联系电话:1394302939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联系人:于伶俐
电话:0431- 85210229
电子邮件:356895838@qq.com
1.1.4
项目名称
长春奥特莱斯主题购物公园及普鲁斯小镇二期工程项目工程施工
1.1.5
建设地点
空港新城南苑路以北,创新路以南,兴港大街以西,中川大街以东 ;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07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无其他要求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
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 专业 叁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625427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