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2012年6月27日通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二、相关单位的责任
三、安全生产费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五、主要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六、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70号
二行政法规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三相关规定
1、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
2、关于开展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规函〔2005〕21号
3、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5398号
、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财企〔2012〕16 号
5、关于发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110号正在修订
6、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7168号二、相关单位的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指导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2、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相关单位的责任3、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相关单位的责任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指导、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相关单位的责任 3、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二、相关单位的责任三 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并演练,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2、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1.5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建设单位的责任3、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的责任5、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二、相关单位的责任 四设计单位的责任
1、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2、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设计单位的责任 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4、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相关单位的责任 五施工单位的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并演练。
施工单位的责任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的责任3、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施工单位的责任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施工单位的责任5、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的责任7、建设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的责任8、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施工单位的责任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施工单位的责任10、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的责任11、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的责任12、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二、相关单位的责任 六监理单位责任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监理单位的责任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