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三
中国的发展绩效大大低于官方数据所显示情况。
沃尔夫(Wolf,1998,P17)证明,即便中国的增长率比日本、台湾、南韩、美国和德国高得多,因为1979年中国相当低的人均收入绝对水平,2015年前中国与这些国家人均收入的差距仍在增大。因此,人均收入的绝对差距与增长率的差别相比,我们必须给予前者更多的关注。
一些经济学家论证说,中国短期令人瞩目的增长绩效表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对成功的转轨不是必要的,这等价于如下错误论断:“1930年代苏联短期令人瞩目的增长绩效将确保苏联社会主义体制长期成功”。其他经济学家(Qian,1999)把中国的财政联邦主义看作是令人瞩目的增长绩效的主要解释,这也许不令人非常信服。既然后共产主义东欧作为一个整体比中国的共产党中央集权政府体制更接近于财政联邦主义,东欧制度试验的多样性一定比中国不同省区制度试验的多样性大得多,如果财政联邦主义是转轨绩效差异的最重要决定因素的话,那么应该有更好转轨绩效的是东欧而不是中国。根据我们前面讨论的,不同的起始条件,不同的发展阶段、模仿空间,以及不精确的中国官方数据解释了转轨绩效的差别。
经济转轨是宪政规则转轨的一部分,转轨的速度和时间由它的推动机制所决定。因此,下一节将集中在宪政转轨的推动机制上。
3、转轨的推动机制
许多历史学家同意这个观点:在西欧,试验各种制度,扩散、模仿、转轨到成功的制度的一个重大推动力量是西欧的政治不统一。(Yang, 2003,第1章),这表明因为较多的国家大小相近,所以在西欧没有能左右其他国家的非常大国。许多小国政府间的激烈竞争有利于更有能力政府的出现。这能够解释为什么庞大的内陆国家,诸如俄罗斯和中国,接受竞争性的制度比其他国家要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小的岛国,如英国、日本和台湾,能够更迅速地接受竞争性的制度。
西欧的文艺复兴在巩固西欧分权政治结构上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影响。在意识形态的层次上,人类和生活本身的价值被放到了复兴了的哲学思索的中心位置。在经济层次上,在文艺复兴的意大利,竞争的城市国家的兴起,与随之而来的银行业、合同法、运输法、担保交易的市场制度一起,激发起国际贸易的需要。由马基雅维里(Machiavelli)的《君主论》圆满完成的政治上的思考,探讨了君主在与其他国家竞争中使国家强大的方式,包括国家在促进经济繁荣中的角色。
整个欧洲史上,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创新在一个地区发生,在它们被觉察或证明了有优势的基础上,或者通过征服、殖民化、帝国统治,模仿而传播到其他地区。新的欧洲思想和制度传播进俄罗斯和中国的巨大的内陆地区在很大程度上会更加困难。制度创新传播进诸如中国、印度和俄罗斯这样的大陆、大的封闭社会,比起传播进那些依赖国际贸易、国际联盟和及时地采纳来自海外的最佳实践而生存的小的开放社会,要不成功得多。如果小的实体不是简单地被大势力吞掉的话,也许在经济改革中,小就是美 .无论如何,俄罗斯、中国和印度有过世界上所有传统社会接受来自海外的新政治和经济制度的最困难时刻,即使当时那些制度具有非常显著的成功记录,这也许并不意外。
萨克斯和胡(Sachs and Woo, 1999)和罗兰(Roland, 2000)提供了小的转轨经济在管理转轨方面有更大的国家能力的证据,它们比规模大的转轨国家更快地获得制度知识,能够更好的管理迅速的转轨(Sachs and Woo, 1999, P14)。1989年在越南一个相当成功的东欧式振荡疗法改革也部分归功于这个国家规模之小。
东欧的后共产主义国家和亚洲当前的转轨经济,为从社会主义体制到资本主义体制转轨提供了转轨试验中的国家和文化的充分大的多样性,人类社会还从没有过如此丰富的此类转轨的制度试验经验。在许多国家同时进行选择各种转轨模式和速度的试验,可以提供迅速获取有关转轨的制度知识的机会。
许多经济学家也许论证说,不同的发展中国家特定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可能导致不同的转轨路径。要求所有国家遵循同一转轨路径可能被指责为过时的帝国主义心态和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西方传统观点。许多国家的发展经验看来拒绝了这个指责。一些国家,如苏联和1949至1979年的中国,试图模仿资本主义工业化而不要资本主义的法律体系和产权结构,结果失败了。其他国家,如台湾和南韩,在1980年代末以前试图模仿资本主义法律体制和产权结构而不要民主政治体制,在1980年代末他们意识到这样行不通,最终开始实施向宪政民主的转轨。日本从英国和德国模仿了全部的资本主义法律、政治和经济制度,但保留了天皇的特权和财阀制度。在缺乏对天皇权力制衡的情况下,它取得了非常成功的经济发展。接下来它参加了二战,侵略中国和其他国家,给日本人、中国人和其他亚洲人带来灾难。即使在美国军队占领下振荡疗法转轨之后,日本仍然保留了某些关于政府和企业间关系的坏资本主义行为准则。这在1990年代日本的金融危机里制造了麻烦。最近Acemoglu,Iohnson和Robinson (2002) 和North,Slimmerhill,和Weingast(2002) 用西欧与东欧、南欧的比较及南美北美的比较及经验证据支持以上看法。按他们的经验证据,工业革命在英国和荷兰而不是在西班牙先发生,正是因为前者先实现了宪政共和,而后者尽管有更多的殖民地和大西洋贸易提供的机会,却因专制制度而失去了工业化的机会。南美也因为政治精英的垄断而比自由共和制的北美在经济上大大落后。有人认为印度是民主制度不足以产生成功经济发展的反例。我们不能接受这一观点。即使经济起始条件没有中国好,印度在二战后由于民主制度而没有出现1959-1961发生在中国的世界上最大的饥荒(饿死至少3千万人) .按Sen (1981) 的理论,这种大规模饥荒不是由粮食短缺本身引起的,而是由专制的政治制度导致。从这点而言,印度的经济发展比1949年以后的中国成功。若考虑到Sen的观点,“自由有其本身的经济发展价值”,这一结论就会更加明显。另外,印度二战后经济发展绩效差强人意,是因为二战后它学习苏联的计划经济制度和国有制,搞了很多国家操控的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而不是因为印度的民主制度。
所有这些经验表明,存在一个制度核心,它是长期成功的经济发展的根本。因此,转轨是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与全球资本主义制度趋同的过程,而不是创造一个本质上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制度创新过程(Sachs and Woo, 1999)。罗兰(Roland, 2000, PP125至 136, 315至324)综述了东欧和俄罗斯极其丰富的迅速私有化制度试验,下面我们简单概述这些综述。
在波兰,有人提出了一种让分散所有权的外部人、共同基金和银行参与的私有化模式,但被国有企业的内部人阻挠了四年。相似的方案在捷克被接受。罗兰用两国不同的起始条件来解释差别。捷克斯洛伐克没有经济改革的以往记录,因此没有工会,国家对企业的控制没有削弱。差不多平衡的初始宏观经济状况显示出来软预算约束的问题不象波兰那样极度盛行。
俄罗斯大规模私有化方案的设计者从波兰的失败得出了一个教训,在俄罗斯选择了无赏给内部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工人)的私有化模式。这两种模式通过减少在位管理者的抵制而增强了事前的可接受性。当人们通过代金券方案成功地接受了股份,捷克的私有化方案也获得了事后的政治支持。
台湾和东德采取了国有企业从上至下出售给外部人的作法(Lau and Song,1992和 Roland, 2000)这种政策也没有所有权转移和外部基金供应的互相脱节的特征。台湾采取了所有重要的自由化改革之后进行私有化的程序。在那里,转轨更多地与新的私人企业的发展相结合,而更少与现有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相结合。一般来说,在这两个国家,这种从上至下出售的方式证明是非常缓慢和不方便。
波兰和匈牙利采用了从下至上出售给外部人的私有化模式,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以逐步的方式出售。私有化最常见的形式是从下至上方式由几个潜在的买主之一,内部人或外部人,表示出对买一个企业有兴趣。出售给国内买者的方式多数采取以非现金投标销售形式,诸如租赁、局部购买、分期付款、签订债务合同,分期付款的购买,等等。
这些试验表明,为了获得企业与管理者之间有效的匹配,替换掉不称职的管理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