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_T 2043-2023 既有住宅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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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2_T 2043-2023 既有住宅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 2043 2023 既有 住宅 社区 老化 改造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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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40.01 CCS P 33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0432023 既有住宅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 Exis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esidential renovation and community 2023-06-27 发布 2023-10-27 实施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联 合 发 布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42/T 2043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规定.2 5 改造前评估.2 6 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3 一般规定.3 住宅公共空间.6 住宅套内空间.7 加装电梯.9 7 社区适老化改造.9 一般规定.9 社区公共环境.10 社区服务设施.11 8 建筑设备与设施适老化改造.11 采暖及空调设施.11 给水排水设施.12 电气设施.13 安全监测系统.14 9 适老化智能信息平台.15 整体框架.15 建设内容.15 安全监护.16 10 施工与验收.17 一般规定.17 施工.17 验收.17 11 改造后评价.18 一般规定.18 改造后评价重点及要素.18 附录 A(资料性)改造前评估表.20 条文说明.24 DB42/T 20432023 II DB42/T 2043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湖北中城科绿色建筑研究院、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市晚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喆明、万超、秦文、胡钢亮、李志勇、李斌、张铭、饶理、程世丹、张翰卿、石慧、陈桂营、肖飞、张力、任宁颐、郭玲、李沛、栗莺慈、张勇、王诚、沈斌、徐菁、舒阳、李韦、杨磊、叶丹、杨雨沁、黄玮、饶袆纯、谢美芹、邓婷婷。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73088,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7-85869097,邮箱:。DB42/T 20432023 1 既有住宅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既有住宅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前评估,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社区适老化改造,建筑设备与设施适老化改造,适老化智能信息平台,施工与验收,改造后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既有住宅和社区的适老化改造。针对人群为能力完好和轻、中度失能的老年人。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68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22 既有建筑维护及改造通用规范 GB 55030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1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 55032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JGJ/T 31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 1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242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42/T 20432023 2 能力完好的老年人 an old man of sound ability 生活行为基本可以独立进行,可以照料自己的老年人。既有住宅 existing house 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包括公共空间和套内空间部分。社区 community 已完成开发建设的具有明确区域范围、拥有居住人口、由住宅及其配套建筑组成且与外部交通和市政设施有系的区域空间。适老化改造 existing communities are adapted to aging 结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采用物理空间改造、增补设施、辅具和信息化服务等方式,对已建成并使用的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公共环境、服务设施以及居住空间进行整体系统的改造。适老化智能信息平台 intelligent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the elderly 基于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分析对老年人进行统筹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平台。老年食堂 old peoples canteen 依据老年人饮食习惯特点,提供用餐、送餐、助餐等服务,按照无障碍标准进行建设,由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餐饮服务机构运营的专用场所。4 基本规定 适老化改造应遵循安全性、实用性、便利性、社会性、合理性、前瞻性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现状改造模式。适老化改造应提供一个具有充足日照、良好通风、安静、适宜温度及湿度的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应保证地面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宜选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3 的材料,不同地面材质的衔接处摩擦系数不应差别过大,防滑要求应满足 JGJ/T 331 的相关规定。基于老年人群体的个体差异、身体机能、心理需求等各个方面的特点应设置有针对性的标识引导系统、灯光照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安装部品应牢固,宜采用安全不易脱落的安装方式,并应满足 GB 50352、GB 55031 规定的承载要求。适老化改造应选用满足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的材料及设备。适老化改造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5 改造前评估 既有住宅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前由建设方组织进行评估,评估应尊重居民意愿、考虑老年人需求,确认改造目标和内容。改造前评估应对既有住宅、社区、建筑设备与设施三方面进行评估。应对改造对象的结构安全进行评估,结构安全评估可采用现场查勘,简单仪器探测,房屋安全鉴定等手段。改造前评估宜参照附录 A 表格进行选择性评估。DB42/T 20432023 3 改造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评估报告提出改造技术方案,并由建设方组织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6 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 一般规定 6.1.1 住宅适老化改造包括住宅公共空间改造、住宅套内空间改造及加装电梯。住宅公共空间的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住宅单元出入口、门厅、公共走道、楼梯及电梯的改造。住宅套内空间改造包括入户空间、起居室、卧室、餐厅、卫生间、过道、阳台及露台等的改造,改造均应满足 GB 50368、GB 50096 的相关要求。6.1.2 涉及建筑结构的改造应在改造前进行结构验算,验算不合格时应做加固处理。6.1.3 套内空间的地面应消除 30 mm 以内的高差,当室内地面高差小于 5 mm 时,应做抹角处理,见图1;当室内地面高差在 5 mm30 mm 时,应通过地面找坡或压条找坡的方式消除高差,见图 2。当室内地面高差大于 30 mm 时,应在高差处设置颜色反差并采用加设坡道等方式以斜面过渡。图1 抹角处理 图2 斜面过渡处理 6.1.4 房间门应满足以下要求:a)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800 mm;b)门上宜设观察窗;c)门把手宜选用便于施力和抓握,热惰性较好的下压式把手;d)距地面 350 mm 范围内宜安装护门板;e)玻璃门应使用安全玻璃并有醒目标识,标识应横跨玻璃门,距地面高度应为 85 mm1500 mm,并应符合 JGJ 113 的相关要求。6.1.5 扶手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a)安装扶手的墙壁有足够的强度,扶手和墙体连接应牢固;b)扶手形状易于抓握,材质宜选用木质、树脂等防滑、热惰性指标优良的材料;DB42/T 20432023 4 c)扶手直径以 35 mm 为宜,见图 3;扶手安装高度宜为 800 mm850 mm,见图 4,内侧距墙面应不小于 40 mm,扶手端部要向墙壁侧或下方弯曲 100 mm,见图 5。图3 扶手安装构造 图4 扶手距地高度 800 mm850 mm 图5 扶手端头拐向墙侧或向下方弯曲 DB42/T 20432023 5 d)水平扶手距地面高宜为 700 mm,见图 6,竖向扶手高端距地应在 1400 mm 以上,见图 7,低端宜为 700 mm;图6 竖向扶手 图7 水平扶手 e)在坐便器、淋浴及换鞋凳等有起身动作处有靠墙面的宜选用 L 形扶手,见图 8;无靠墙面的至少在一侧设置 T 形扶手,见图 9 或 U 形扶手,见图 10,也可选用移动式扶架,见图 11。图8 L 型扶手 DB42/T 20432023 6 图9 T 形扶手 图10 U 形扶手 图11 移动式扶架 6.1.6 墙面阳角宜做成圆弧或切角,突出墙面的设施在满足消防疏散宽度的前提下宜加设保护栏杆或防撞设施。6.1.7 标识标牌宜色彩突出,造型简单明确,字体大小和设置高度应易于辨别。6.1.8 灯光设置宜选用柔和漫反射的光源,灯具宜选用声控感应等形式,照度应符合 GB 50033 的规定。住宅公共空间 6.2.1 住宅单元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DB42/T 20432023 7 a)出入口有高差,且高差不大于 150 mm 时,宜采用平坡过渡的形式,坡度不应大于 1:20;当高差大于等于 150 mm 时应设无障碍坡道或升降平台,并应符合 GB 50763 和 GB 55019 的相关规定;b)出入口台阶踏步、坡道改造时应协调平台、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避免互相影响,同时兼顾各类助行和急救设备的使用,平台进深不宜小于 1800 mm;c)台阶踏步、坡道坡段处应设防滑条,防滑条不宜凸出地面,如有凸出部分,其凸缘下口应抹圆角,台阶侧边临空时宜设置不小于 50 mm 的翻边。6.2.2 门厅应符合下列要求:a)手动开启的单元门门洞净宽不宜小于 1200 mm;宜选用双开门或子母门,并保证至少一扇门开启后通行净宽不小于 800 mm,单元门应采用可调力度的闭门器或具有缓冲功能的延时闭门器;b)设置门禁时,应增设呼叫按钮,距地高度宜为 850 mm1100 mm;c)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门厅空间,作为轮椅、助行器的停靠区域。6.2.3 公共走道、楼梯及电梯应符合下列要求:a)公共走道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1200 mm;b)楼梯踏步应设置防滑条,防滑条不宜凸出地面,如有凸出部分,其凸缘下口应抹圆角,踏步临空一侧的地面宜设置不小于 50 mm 翻边;c)在不影响楼梯疏散宽度前提下,楼梯两侧宜设置连续扶手,扶手距地高度为 850 mm900 mm,与墙间应有 40 mm50 mm 空隙,转角作圆角处理;d)楼梯平台每层宜设置折叠座椅等不影响疏散的休息设施;e)住宅电梯至少应有一台能容纳担架进入,并应符合 GB 55019 无障碍电梯的相关要求。住宅套内空间 6.3.1 入户空间应符合下列要求:a)入户通道通行净宽不宜小于 1000 mm;b)入户门应设置猫眼或可视对讲系统,低位安装高度宜为1200 mm,高位安装高度宜为1500 mm;门锁宜采用支持 IC 卡、密码输入等多种开锁方式的智能锁并具有未关门报警功能;c)入户空间宜设置换鞋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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