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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ZJM-003-3631-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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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JM-003-3631-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 ZJM 003 3631 2022 家用 类似 用途 真空 吸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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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03-3631-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2022-04-29 发布2022-04-29 实施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 发布1目 录前言前言.30 引言0 引言.41认证范围1认证范围.42认证依据2认证依据.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53.1 单元划分原则3.1 单元划分原则.53.2 认证模式3.2 认证模式.5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54.1 认证申请与受理4.1 认证申请与受理.54.1.1 所需资料4.1.1 所需资料.54.1.2 受理4.1.2 受理.64.2 产品检验4.2 产品检验.64.2.1 送样/抽样原则4.2.1 送样/抽样原则.64.2.2 检验方案4.2.2 检验方案.6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74.3 初始工厂审查4.3 初始工厂审查.74.3.1 审查内容及要求4.3.1 审查内容及要求.74.3.2 审查时间及人日数4.3.2 审查时间及人日数.84.3.3 审查结论4.3.3 审查结论.84.4 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4.4 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84.4.1 评价与决定4.4.1 评价与决定.84.4.2 认证时限4.4.2 认证时限.94.5 获证后监督4.5 获证后监督.94.5.1 监督时间、频次4.5.1 监督时间、频次.94.5.2 监督内容4.5.2 监督内容.94.5.3 监督评价4.5.3 监督评价.104.6 证书到期再认证4.6 证书到期再认证.105认证证书和标志5认证证书和标志.115.1 认证证书5.1 认证证书.115.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5.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11学兔兔 w w w.b z f x w.c o m 标准下载25.1.2 认证变更5.1.2 认证变更.115.1.3 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5.1.3 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115.1.4 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5.1.4 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125.2 认证标志5.2 认证标志.125.3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5.3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126认证收费6认证收费.12附录 1 产品描述附录 1 产品描述.13附录 2 自我承诺附录 2 自我承诺.14学兔兔 w w w.b z f x w.c o m 标准下载3前言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本细则附录1、附录2 为资料性附件。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本细则为首次发布。学兔兔 w w w.b z f x w.c o m 标准下载4“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0 引言0 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本细则与“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 管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本细则与认证机构公正性、保密、认证变更管理等公开文件共同实施。认证委托人应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本细则将进行及时修订。1认证范围1认证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使用,不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电驱动的真空吸尘器的“浙江制造”产品认证。本细则适用于GB 4706.7范围内的真空吸尘器。下列产品不适用于本细则:a)湿式吸尘器;b)地毯清洗机;c)吸尘式地板抛光机;d)专门用于清洁衣服或汽车等特殊用途的吸尘器;e)工业用吸尘器;f)家用自动清洁器具。2认证依据2认证依据DB33/T 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DB33/T 944.22017“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T/ZZB 26302022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学兔兔 w w w.b z f x w.c o m 标准下载5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3.1 单元划分原则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3.1 单元划分原则产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场所生产的相同产品结构、相同驱动电动机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为同一的认证单元。3.2 认证模式3.2 认证模式产品检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管理要求评审+获证后监督。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环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到期再认证。一般情况下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核,也可在工厂审核时实施检验。4.1 认证申请与受理4.1 认证申请与受理按照 3.1 条款的要求划分单元并委托认证。4.1.1 所需资料4.1.1 所需资料认证委托人准备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提交认证机构,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的信息及随附资料如下。4.1.1.1 认证申请4.1.1.1 认证申请填写认证申请书相关信息并提供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如有);按卓越绩效标准实施的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得的第三方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标注有产地的合格供方名录、生产流程图、生产、检验设备设施清单等资料。4.1.1.2 产品描述4.1.1.2 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应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关键材料清单、商标、执行标准等,认证单元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学兔兔 w w w.b z f x w.c o m 标准下载6证明。4.1.2 受理4.1.2 受理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签订认证合同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无法提供有效的资料的,认证机构不受理认证委托。4.2 产品检验4.2.1 送样/抽样原则4.2.1.1送样原则4.2 产品检验4.2.1 送样/抽样原则4.2.1.1送样原则申请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具有代表性(如销售量大、结构难度大等)的产品送样进行检验。按企业申请的产品单元和T/ZZB 26302022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第8的8.4.2、8.4.3条款规定实施送样。即送样4台,其中1台进行寿命测试。产品应从工厂成品仓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处抽取获得,所抽样品送往认证机构认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年度监督评价时,在所有已认证的产品单元中选取一个代表性的产品(如销量最大、结构难度大、或产品特性最不容达到团体标准要求等)进行抽样送检,或认证产品每年轮换型号抽样送检。4.2.1.2抽样原则4.2.1.2抽样原则申请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具有代表性(如销售量大、结构难度大等)的产品送样进行检验。按企业申请的产品单元和T/ZZB 26302022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第8的8.4.2、8.4.3条款规定实施送样。即抽样4台,其中1台进行寿命测试。产品应从工厂成品仓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处抽取获得,所抽样品送往认证机构认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年度监督评价时,在所有已认证的产品单元中选取一个代表性的产品(如销量最大、结构难度大、或产品特性最不容达到团体标准要求等)进行抽样送检,或认证产品每年轮换型号抽样检测。4.2.2 检验方案4.2.2 检验方案初次申请认证时检验项目按 T/ZZB 26302022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中第8的8.4.3条款的表10所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执行。如果认证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认证结学兔兔 w w w.b z f x w.c o m 标准下载7果并验证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评估可以采信及需要进行检验确认的项目,然后确定检验方案(包括检验项目应满足型式检验项目),需要在“浙江制造”认证评审报告中说明。年度监督按工厂地址在所有获证产品中选取一个代表性的单元检验,监督检验项目按T/ZZB26302022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要求判定上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评估可以采信及需要进行检验确认的项目,然后确定检验方案(包括检验项目)。型式试验每年一次。采信原则:a.检验机构应为经过CMA或CNAS、ILAC、APLAC认可,具有检验能力的实验室(包括由于检测机构未覆盖“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范围的原因,其出具的盖有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数据);b.所涉及产品的检验报告日期距现场审核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c.所涉及产品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与认证产品所确认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一致;d.所涉及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能代表认证产品时;e.所涉及产品检验的具体项目满足认证产品确认标准的要求时,且经检验符合要求。评审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按采信原则,对检验机构的资格以及检验报告中所涉及产品的抽样日期、执行标准、种类、质量等级、具体型号/规格、代表的认证产品范围、检验的具体项目进行审查。评审组进行现场核实,对抽样产品的代表性进行判断,根据抽样产品相关信息进行产品一致性的检查,同时对受审核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追溯,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证实采信报告的合理性。采信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应将检验报告(经评审组现场确认签字)一同上报认证机构审定。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检验项目发生不合格时,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如认证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 15 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4.3 初始工厂审查4.3.1 审查内容及要求4.3 初始工厂审查4.3.1 审查内容及要求4.3.1.1初始工厂审核内容为企业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 部分 通用要求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 部分 管理要求标准要求的程度。浙江制造产品以及产品一致性审核。审核范围包括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人员及活动,同时核查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满足情况,包括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中的基本要求等内容。初始工厂审核时,生产企业应有认证的产品在生产。4.3.1.2 产品一致性审查4.3.1.2 产品一致性审查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学兔兔 w w w.b z f x w.c o m 标准下载8a)认证产品的产品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与第三方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性;对于第一次申请并选择工厂审核(评价)与产品检验同时进行的申请人,则核实认证产品的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检验样品(申请时描述报告)一致;b)现场生产的认证产品的形态与产品检验(型式试验)时的样品一致性;c)现场验证认证产品的关键原材料与申请时提供的一致性(包括涉及国家强制产品认证原材料的信息);d)现场验证原材料的产地信息与申请资料的一致性。e)指定试验:按T/ZZB 26302022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出厂检验项目对输入功率、电气强度、接地电阻进行抽样指定试验。4.3.2 审查时间及人日数4.3.2 审查时间及人日数工厂审核人日数根据认证单元数,生产企业的规模,管理水平按CZJM-202“浙江制造”认证受理规范4.6.2条款要求来确定。认证机构应在其公开性文件中明确工厂评价的人日数,详见表1。表1初始检查人日数界定表(初始检查人日数界定表中人数仅为现场审核人日数)人日数生产规模认证单元数100 人以下100500 人500 人以上14912155 个以上1215174.3.3 审查结论4.3.3 审查结论工厂审核时未发现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通过;工厂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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