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ZZB 1570-2020 自洁净玻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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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81.040.30 Q 34 T/ZZB 15702020 自洁净玻璃 Self-cleanning glass 2020 - 03 - 30 发布 2020 - 04 - 01 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团体标准 T/ZZB 1570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 . 1 5 基本要求 . 2 6 技术要求 . 2 7 试验方法 . 5 8 检验规则 . 6 9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 7 10 质量承诺 . 8 T/ZZB 1570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协会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鼎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大学、浙江高明幕墙装潢有限公司、杭州方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升、高尔明、丁咏梅、王昕、刘海涛、魏礼杰。 本标准评审专家组长:程力。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协会负责解释。 T/ZZB 15702020 1 自洁净玻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洁净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汽车、太阳能电池板等使用的自洁净玻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80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 2828.1 技术抽样检验规则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T 178412008 半钢化玻璃 GB/T 18915.12013 镀膜玻璃 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JC/T 2001 太阳电池用玻璃 JC/T 2168 自洁净镀膜玻璃 3 术语和定义 JC/T 21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洁净玻璃 self-cleaning glass 自洁净玻璃俗称“自清洁玻璃”,是普通玻璃在经过特殊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后,其表面产生独特的物理化学特性,从而使玻璃在水流的冲刷下达到持续清洁的状态。 4 分类 产品按性能分为亲水性自洁净玻璃和疏水性自洁净玻璃; 按工艺分为钢化自洁净玻璃和半钢化自洁净玻璃。 T/ZZB 15702020 2 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应配备具有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的专业团队。 5.1.2 应具备为不同客户提供解决整体产品设计安装方案的能力。 5.1.3 应具备根据产品性能结构调整自清洁涂料配方、工艺参数的能力。 5.2 材料 5.2.1 玻璃原片质量符合 GB 11614 优等品要求。 5.2.2 自清洁涂料采用化学纯及以上纯度试剂制备。 5.3 工艺控制 5.3.1 玻璃原片经全自动切割、磨边后进入在线喷涂系统;实现上片、清洗、喷涂、加热、风冷、覆膜、下片全过程自动化。 5.3.2 喷涂后试样进入钢化系统,提高玻璃的强度与自洁净性能。 5.3.3 采用 EPR 管理系统,实时监控从下单到出货全流程。 5.4 检验检测 应具备光学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千分尺、霰弹袋等检测设备以及相应的检验能力。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针孔 直径0.6 mm 不允许集中 0.6 mm直径1.2 mm 中部:中部:3.0S 个,且任意针孔之间的距离大于 300 mm 75 mm 边部:不允许集中 1.2 mm直径1.6 mm 中部:不允许 75 mm 边部:3.0S 个 1.6 mm直径2.5 mm 不允许 直径2.5 mm 不允许 斑点 1.0 mm直径2.5 mm 中部:不允许 75 mm 边部:2.0S 个 2.5 mm直径5.0 mm 不允许 直径5.0 mm 不允许 T/ZZB 15702020 3 表1 (续) 项目 要求 斑纹 目视可见 不允许 暗道 目视可见 不允许 膜面划伤 0.1 mm宽度0.2 mm,长度50 mm 不允许 宽度0.2 mm 或长度50 mm 不允许 玻璃面划伤 宽度0.1 mm,长度30 mm 2.0S 个 宽度0.1 mm 或长度30 mm 不允许 注1:针孔集中是指在100 mm 面积内超过 20 个; 注2:S 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3:允许个数及允许条数为各系数与 S 相乘所得的数值,按 GB/T 8170 修约至整数; 注4:玻璃板的中部是指距离玻璃板边缘 75 mm 以内的区域,其他部分为边部; 注5:针孔、斑点、斑纹、暗道、膜面划伤针对膜面。 6.2 尺寸和偏差 6.2.1 建筑用钢化自洁净玻璃尺寸及偏差符合 GB 15763.22005 第 5.1、5.2、5.4 章要求。 6.2.2 建筑用半钢化自洁净玻璃尺寸及偏差符合 GB/T 178412008 第 6.1、6.2、6.5 章要求。 6.2.3 汽车用钢化自洁净玻璃厚度偏差0.2 mm。 6.2.4 太阳能电池用自洁净玻璃符合 JC/T 20012009 第 5.2、5.3 章要求。 6.3 力学性能 6.3.1 钢化自洁净玻璃力学性能 6.3.1.1 抗冲击性 取6块自洁净玻璃试样进行试验,试样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6.3.1.2 碎片状态 取4块自洁净玻璃进行试验, 每块试样在任何50 mm50 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2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 mm。 表2 最少允许碎片数 公称厚度 mm 最少碎片数 片 3 30 412 48 15 30 6.3.1.3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自洁净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a)或b)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T/ZZB 15702020 4 a) 玻璃破碎时,每试样的最大 10 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 60 m2面积的质量。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能超过 100 mm; b) 弹袋下落高度为 1200 mm 时,试样不破坏。 6.3.1.4 耐热冲击性 自洁净玻璃应耐200 温差不破坏。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 6.3.2 半钢化自洁净玻璃的力学性能 6.3.2.1 弯曲强度 应符合GB/T 178412008第6.6章要求。 6.3.2.2 碎片状态 应符合GB/T 178412008 第6.8章要求。 6.3.2.3 耐热冲击性 应符合GB/T 178412008 第6.9章要求。 6.4 光学性能 光学性能包括:紫外光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上述性能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光学性能要求 项目 允许偏差最大值(明示标称值) % 允许偏差最大值(未明示标称值) % 指标 1.2 3 注:对于明示标称值(系列值)的产品,以标称值作为偏差的基准,偏差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对于未明示标称的产品,则取三块试样进行测试,三块试样之间偏差值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6.5 理化性能 6.5.1 对水接触角 亲水性自洁净玻璃对水的静态接触角不大于8o;疏水性自洁净玻璃对水的静态接触角不小于100o。 6.5.2 光解指数 亲水性自洁净玻璃光解指数不小于7 nmol/L/min。 6.5.3 耐酸性 试样后,亲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静态接触角不大于12o,且膜层不应有明显变化;疏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接触角不小于80o,且膜层不应有明显变化。 6.5.4 耐碱性 T/ZZB 15702020 5 试样后,亲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静态接触角不大于12o,且膜层不应有明显变化;疏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接触角不小于80o,且膜层不应有明显变化。 6.5.5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 试样后,亲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静态接触角不大于12o,且膜层不应有明显变化;疏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接触角不小于80o,且膜层不应有明显变化。 6.5.6 耐磨性 试样后,亲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静态接触角不大于12o,且膜层不应有明显变化;疏水性自洁净玻璃试样对水的静态接触角不小于80o。 6.5.7 硬度 自洁净玻璃铅笔硬度不小于3 H。 6.5.8 附着力 自洁净玻璃附着力0级。 6.6 颜色均匀性 自洁净玻璃的颜色均匀性,采用CIELAB均匀空间的色差E*ab来表示,单位CIELAB。 自洁净玻璃的反射色差不得E*abCIELAB。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 按GB/T 1891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2 尺寸和偏差 钢化自洁净玻璃按GB 1576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半钢化自洁净玻璃按GB/T 1784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3 力学性能 钢化自洁净玻璃按GB 1576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半钢化自洁净玻璃按GB/T 1784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4 光学性能 光学性能要求按GB/T 268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5 理化性能 7.5.1 试样制备 在3片玻璃的同一位置切取试样,共3块试样。对于钢化、半钢化自洁净玻璃,可以用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非钢化自洁净玻璃代替。 T/ZZB 15702020 6 亲水性自洁净玻璃理化性能试验前,将试样放置在JC/T 21682013附录A中A.3规定的紫外灯箱中照射24 h,避免膜面被污染而影响实验结果。 7.5.2 对水接触角 切取试样尺寸为100 mm100 mm,按JC/T 21682013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5.3 光解指数 切取试样尺寸为100 mm100 mm,按JC/T 21682013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5.4 耐酸性 切取试样尺寸为50 mm250 mm,按JC/T 21682013第6.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5.5 耐碱性 切取试样尺寸为50 mm250 mm,按JC/T 21682013第6.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5.6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 切取试样尺寸为50 mm250 mm,按JC/T 21682013第6.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亲水性自洁净玻璃光照射时间为2000 h,疏水性自洁净玻璃光照射时间为500 h。 7.5.7 耐磨性 切取试样尺寸为100 mm100 mm,按JC/T 21682013第6.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5.8 硬度 切取试样尺寸为150 mm100 mm,按GB/T 673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5.9 附着力 切取试样尺寸为150 mm100 mm,按GB/T 928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6 颜色均匀性 颜色均匀性按GB/T 1891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项目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出产检验项目为7.1、7.2和7.4。 8.3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第7章规定的所有项目。 8.4 组批与抽样 T/ZZB 15702020 7 8.4.1 组批 同一工艺、同一厚度、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可组为一批。 8.4.2 抽样 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和偏差、光学性能按表4规定的玻璃批量和样品量抽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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