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277-2020 天津市卓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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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T 29-277-2020 天津市卓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DB 29 277 2020 天津市 城乡建设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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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urban utility tunnel of engineering document management (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 京津冀统一备案号:J15121-2020 2020-03-16 发布 2020-05-01 实施 DB/T 29-277-2020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 津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utility tunnel of engineering document management 编 号:DB/T29-277- -2020 京津冀统一备案号:J15121- -2020 主编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批准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0 年 5 月 1 日 2020 天 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住建设202012 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协同发展,促进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高质量建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会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组织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经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T29-277-2020,自 2020 年 5 月 1 日实施。 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本标准在我市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 前 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促进城市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会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组织相关单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本规程共分 10 章和 6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4 分类与编号;5 基建文件;6 监理资料;7 施工资料;8 竣工图;9 组卷;10 归档移交。 本规程在天津实施,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安融大厦 1 号楼, 电话:88388715,邮编:300202)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 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城建档案馆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杨学锋 史喜亭 班 浩 巩玉静 刘旭东 李海峰 王晓光 李 伟 张 斌 吕向荣 张 军 陈 玮 闫 琴 高春雷 侯立国 汪敏玲 夏 鹏 张冀洲 曹 猛 徐桂珍 刘海争 赵 欣 徐志英 杨 晅 李忠林 聂志亮 韩宝江 姜 越 刘学亮 贾凤海 罗 岗 汪 蛟 毋明飞 夏 源 王伟威 杜景明 史永杰 唐燕云 张保国 李志文 韩鹏远 石国伶 谷 明 张天宇 施丽媛 洪静雯 肖 昱 李亚正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元勃 雷丽英 吴 宇 萧 岩 张国京 赵会超 苏爱玲 李海骢 郝伶俐 党文辉 钱林玉 DB11/T 1713- -2020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分类与编号 5 4.1 分类 5 4.2 编号 5 5 基建文件 7 6 监理资料 8 7 施工资料 9 7.1 施工管理资料 9 7.2 施工技术资料 9 7.3 施工测量及监控量测资料 10 7.4 施工物资资料 11 7.5 施工记录资料 11 7.6 施工试验资料 14 7.7 施工过程验收资料 16 7.8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17 8 竣工图 18 9 组卷 20 10 归档移交 21 附录 A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名称、分类及归档保存表 22 附录 B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工程代号 34 附录 C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清单 39 附录 D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用表 45 附录 E 竣工图的改绘 277 DB11/T 1713- -2020 附录 F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282 本规程用词说明 285 引用标准名录 286 条文说明 287 DB11/T 1713- -2020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 3 4 Classificatiou and Item Number 5 4.1 Classification 5 4.2 Item Nurnbe 5 5 Capital Constructiou Documents 7 6 Supervisiou Materials 8 7 Construction Documeutation 9 7.1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9 7.2 Construction Technical Information 9 7.3 Construction Survey and Monitoring Survey Information 10 7.4 Construction Materials Information 11 7.5 Construction Record Information 11 7.6 Construction Test Information 14 7.7 Acceptance Inform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cess 16 7.8 Quality Acceptance Dinformation for Completion of Works 17 8 As-Built Drawing 18 9 Cataloging and Filing 20 10 Putting Into Record and Transferring 21 Appendix A Repository Table for Filing of Utility Tunnel Documentation 22 Appendix B Partition and Symbol Table of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Subproject 34 Appendix C Bills for Document Management of Utility Tunnel 39 Appendix D Management Table of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45 Appendix E Modification and Fold Up of As-Built Drawing 277 Appendix F Designation for Filing of Building Document 282 DB11/T 1713- -202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8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8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87 DB11/T 1713- -2020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的管理。 1.0.3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B11/T 1713- -2020 2 2 术 语 2.0.1 城市综合管廊 urban utility 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0.2 工程资料 engineering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记录的统称。 2.0.3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反映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 2.0.4 组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 2.0.5 归档 archiving 工程资料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2.0.6 工程档案 project archives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0.7 电子资料 electronic records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和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储存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数字化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传递的工程资料。 DB11/T 1713- -2020 3 3 基本规定 3.0.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土建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监控报警及智慧管理系统两个子单位工程, 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0.2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可按子单位工程形成、收集、整理。 3.0.3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4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应分为纸质资料、电子资料,并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3.0.5 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中应有对应工程部位的标识。 3.0.6 需要形成竣工建筑信息模型的工程,模型交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交付的竣工建筑信息模型应与竣工图及文件、文档保持一致,并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0.7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签字齐全;需要加盖印章的,应有印章。 3.0.8 工程各参建单位形成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应具有可追溯性。 3.0.9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3.0.10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不能提供原件时,复印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印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0.11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做出明确约定。 3.0.12 专业分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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