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G330521_T 75-2022 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
资源ID:100791524
资源大小:515.71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2.9金币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DJG330521_T 75-2022 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ICS 01.040.03 A01 DJG330521 德清县地方技术性规范 DJG330521/T 75-2022 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2022-06-16 发布 2022-07-15 实施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JG330521/T 75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原则.1 5 分类.2 6 建设要求.2 7 管理与服务.6 8 评价与改进.7 附录 A(规范性).8 DJG330521/T 75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共德清县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德清县人民政府康乾街道办事处、中共德清县委政法委员会、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工业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新林、张学华、郭镠熠、潘宗敏、郎一星、程镛、杨珏、伍建华、滕维佳。DJG330521/T 752022 1 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分类、建设要求、管理与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65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附条文说明)3 术语和定义 3.1 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以下简称“综治工作站”)根据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特点,依托网格工作室、矛盾调解室和平安宣教室等工作平台,开展平安宣教、纠纷排查化解、隐患发现整改、安全防范和帮扶关爱等活动的载体,以实现“平安工地”建设目标。3.2 网格工作室 建筑工地网格员开展网格事件会商、研判等活动的工作场所。3.3 红色工地驿站 承载建筑工地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等功能的阵地。4 总体原则 4.1 党建引领。将建筑工地党组织的建设贯穿工地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功能,使其成为服务工人、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4.2 四治融合。正确处理自治、德治、法治、智治四者的协同关系,将四治融合理念贯穿于建筑工地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相互贯通。DJG330521/T 752022 2 4.3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建筑工地人文风俗及民情民意,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工地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模式。4.4 联勤联动。充分发挥工地党建引领和职工自主参与作用的同时,加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综治工作站指导和支持,统筹协调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实现群众满意、工地和谐、企业发展。5 分类 根据建筑工地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微型综治工作站,指建筑工人 100 人以下的综治工作站,主要配设网格工作室、矛盾调解室和平安宣教室;标准型综治工作站,指建筑工人 100 人及以上、500 人以下的综治工作站,主要配设网格工作室、矛盾调解室、平安宣教室和红色工地驿站;示范型综治工作站,指建筑工人 500 人及以上的综治工作站,主要配设网格工作室、矛盾调解室、平安宣教室、综合服务室和红色工地驿站。6 建设要求 6.1 党建工作 6.1.1 应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站和党组织建设“双同步”,发挥企业党组织统筹职能创建特色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贯穿综治工作站建设全过程,建立红色工地驿站,体现党组织、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6.1.2 应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品牌,积极对接法律工作者、心理专家、志愿者等开展法制宣传、心理疏导、文艺活动等关爱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 1 次。6.1.3 应发动工地党员积极加入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工地党员处于矛盾纠纷排查一线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先天优势,提前介入矛盾纠纷的调解,宣传法律知识,对于能及时化解的矛盾做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6.1.4 应发动工地党员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方式,带领工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处置等政策,引导工人依法维权。6.1.5 宜开设“流动影院”,针对工地民工业余生活匮乏的特点,定期将红色电影送进工地,把党建工作与工地文化建设互通共融。6.1.6 宜开展“红色送医”行动,针对工地工作强度大、作业时间长的实际,为工人提供医疗体检、防护口罩和常用药品。6.2 标识标牌 6.2.1 应设置统一的综治工作站标识标牌,统一字体、颜色、材质、规格。标识标牌内容参见附录 A。6.2.2 应在综治工作站主入口悬挂“XX 乡镇(街道)XXXX 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标识标牌。6.2.3 应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设置“XX 乡镇(街道)建筑工地综治工作站 XXXX 站”引导牌。6.2.4 应在各功能室门口挂“网格工作室”“矛盾调解室”“平安宣教室”“综合服务室”“红色工地驿站”室牌,室牌一般安装在大门右侧。6.3 场所功能与配置 DJG330521/T 752022 3 6.3.1 综治工作站按照功能划分为网格工作室、矛盾调解室、平安宣教室、综合服务室和红色工地驿站,一般应单设,确因条件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配置。6.3.2 网格工作室按照工地区块合理设置网格,主要用于开展隐患排查汇总研判、会商整改措施等工作;并结合平安创建一站式服务,开展员工进退场手续、暂住证办理、平安承诺书签订等服务。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微型综治工作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18;标准型、示范型综治工作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36;配备相应办公设施;网格地图、人员职责及相应的工作机制应在相应位置公示。6.3.3 矛盾调解室主要承载工人之间、工人与企业之间、工人与外部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包括引入劳动纠纷调解机构、矛调中心等专业机构力量,广泛吸纳企业管理人员、机关退休人员、律师、心理专家等社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矛盾化解等服务。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微型综治工作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18;标准型、示范型综治工作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36;配备相应办公设施;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调解力量(包括轮驻、随驻的社会力量等)应在适当位置公示。6.3.4 平安宣教室主要承载各类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包括交通安全宣传、防诈防盗宣传、安全生产宣传、红色宣传等,也可用于普法讲座、婚恋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特定时段可为工人子女提供假期“候鸟”服务。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微型综治工作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50;标准型综治工作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100;示范型综治工作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150;按工地实际配备投影设备或电视机;设置各类平安宣传、图书、安全防范体验等版面、实物等。6.3.5 综合服务室主要承载基层站所及有关县级职能部门通过常驻、临驻、随驻等方式,以按需原则,开展如警务、消防、人力社保等服务。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面积宜不小于 36;开通相应的网络或专线;配备相应办公设施。6.3.6 红色工地驿站主要承载企业内党员、退役军人等相关人员开展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服务功能。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单独设置红色工地驿站的,面积宜不小于 18;党员先锋服务队、退役军人服务队、其他志愿服务队等服务力量、服务事项在相应位置公示;条件限制的可与平安宣教室共用。6.4 队伍建设 6.4.1 应建立“两长两员”网格管理体系,具体人员配置如下:注:“两长两员”分别为综治工作站站长、综治工作站指导员、网格长、网格员。综治工作站站长由工地项目经理担任;综治工作站指导员由属地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辖区民警或所属政府网格专职网格员担任;网格长由工地分区的班组长担任;网格员由网格内党员、退役军人、同省市籍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人等人员担任。DJG330521/T 752022 4 6.4.2 综治工作站站长职责 综治工作站站长职责包括:负责综治工作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划分网格,确定网格长、网格员;协调综治工作站与属地党委政府的关系,配合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处室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组织网格事件的流转交办和会商研判;牵头复杂网格事件的整改化解。6.4.3 综治工作站指导员职责 综治工作站指导员职责包括:负责对综治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协助站长开展工作;掌握网格长、网格员工作情况,督促做好隐患问题整改、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组织平安宣教、绩效考评等工作。6.4.4 网格长职责 网格长职责包括:组织网格内生产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处置化解简单的隐患、矛盾,对情况较为复杂、一时无法处置的隐患和矛盾,第一时间报告;积极开展工人及其家属的安全防范宣传,防止发生被诈被骗、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确保工人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综治工作站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6.4.5 网格员职责 网格员职责包括:立足岗位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检查,能处置的第一时间处置,对于情况复杂或共性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通过观察、询问、交流等途径及时掌握涉及工地及工人的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并报告;协助网格长做好工人及其家属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6.5 机制建设 6.5.1 动态排查机制 6.5.1.1 应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信息报送制度;6.5.1.2 网格员应每日排查并报送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生产安全隐患等事件信息,配合网格长现场处置;6.5.1.3 网格长应对网格员及相关人员报送的事件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分类研判,对存在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和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实行即时交办,并报送综治工作站站长、指导员。6.5.2 整改化解机制 6.5.2.1 应建立“巡查发现流转处置反馈”工作闭环,实现问题整改限期完成;6.5.2.2 应明确调处化解措施和责任人员,制定相应化解防范方案,立整立改。6.5.2.3 应对整治化解存在难度的相关问题矛盾,实行个案专报,由综治工作站站长、指导员协调处置;DJG330521/T 752022 5 6.5.3 驻点服务机制 6.5.3.1 应按照“实战实效”的要求,推动乡镇(街道)、部门主动开展驻点服务;6.5.3.2 综治工作站指导员和综合服务室随驻人员应每星期驻点服务 1 次,企业有需要的,随叫随到;6.5.3.3 应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志愿组织进点开展专项服务,提升工地治理能力,精准补齐服务短板。6.5.4 会商例会机制 6.5.4.1 应建立定期例会和重点矛盾问题会商交办制度,例会每半个月不少于 1 次,重大事项随时召集会商;6.5.4.2 应定期通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会商重大疑难案件解决办法以及安排下一步工作;6.5.4.3 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法律法规、生产安全规定,掌握和提升发现隐患、化解矛盾的方法和能力。6.5.5 联动联调机制 6.5.5.1 应发挥综治工作站内外联动的桥梁作用,与乡镇(街道)各职能科室、站所加强联系联动。6.5.5.2 对综治工作站整治化解存在难度的问题、矛盾,应发挥各单位、各平台作用,开展不定期联席协调,提升服务保障;6.5.5.3 应加强配合指导,形成“工地自治+工作站协调+联席会议联动”的立体治理体系。6.5.6 积分奖励机制 6.5.6.1 网格长、网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和整改化解上作用突出的,实行一定的积分奖励、考核奖励和评优评先;6.5.6.2 积分奖励应与巡查发现隐患问题、矛盾纠纷的数量、成效挂勾,与隐患问题、矛盾纠纷整改化解的速度、质量挂勾;6.5.6.3 积分奖励与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挂勾,也可以兑现实物的方式体现。6.6 数字化建设 6.6.1 应加强数字化手段的应用,通过掌上基层、解纷码等应用,经相应培训后,赋予企业管理人员一定权限,及时处理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为监管部门和企业实时掌握工地安全情况提供支撑。6.6.2 应注重数字化场景的应用,为工地管理